2023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工作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加权,综合评定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是70%和3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第一志愿考生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本校本专业初试总成绩最高分)×100×70%+复试总成绩×30%
2.调剂考生
初试加权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60%+初试其他科目成绩之和×40%
综合成绩=(初试加权总成绩/调剂考生本专业初试加权总成绩最高分)×100×70%+复试总成绩×30%
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以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虑到部分调剂生初试所考科目与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所考科目不同,成绩不具有可比性,排序分两类,一类是第一志愿考生排序;另一类调剂生排序。录取时,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调剂生次之。
调剂考生,同一专业不同复试批次之间单独计算录取分数,按批次录取。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中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3.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形式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7.泄露复试相关内容的考生以及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具体要求及办理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入学后选择导师时,如某学科某个研究方向导师名额已满,需调剂到该学科其他研究方向导师名下。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制定体检要求。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6.新生报到三个月内,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拟录取名单和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达到学校录取标准,体检、政审合格并经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检查通过后,方可获得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