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生源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国家复试 A类线),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专业代码1051开头)调剂考生分数线为总分330分,单科达国家复试 A类线(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受限制)。
2、符合我校招生报考指南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报考要求(如英语、学历、学位、学制、学习形式要求等,具体见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特别要注意备注栏目的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4、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各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对于本科阶段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专业学位考生,如申请调剂专业学位,只能申请调剂到相同的二级学科专业(详见招生简章说明);一志愿报考非临床(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入临床(口腔)医学,且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不能互调。
5、未经网上公示的缺额,一律不调剂考生。所有专业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非全日制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其他与全日制考生各项调剂要求一致。
6、在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以及退出规培三年内的人员不得报考、不得调剂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不得报考、不得调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的特定情形除外)。
7、已进入我校一志愿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如不符合招生报考章程及专业目录上规定的复试专业的报考要求(如英语、学历、学位、学制、学习形式要求等,具体见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特别要注意备注栏目的要求),须申请调剂其他专业,否则不予最终录取。
录取原则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复试成绩加权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不予录取。
(二)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复试后分开排序,分别录取,不得随意调整。
(三)各学科(专业)应根据总成绩给考生排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学术型与专业学位是不同专业,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确定录取类别(只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两种类别),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同时确定导师(未列入招生目录的导师、未在研究生学院备案的本年度新增招生导师不得招生)。定向就业考生需办理定向培养协议,由学校、单位、个人三方签订,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方可正式录取。
(四)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均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人事组织关系、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录取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考生学费暂执行相同标准。
(五)在任何阶段,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考试违纪作弊、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因相关材料缺失、隐瞒已规培或农村免费订单定向生身份等其他信息的,无论何时,不予录取,责任自负。对于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核实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七)有关临床培养单位要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工作,复试后应尽快与考生签订住培协议,并向考生做好政策宣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