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考核形式和内容
1.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要形式,具体要求由学院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
(3)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个人志趣、治学态度、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
(5)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科目考试组织方式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方式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学校和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学校和学院将对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及记录工作。
录取
招生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含统考生、调剂生、单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含推免生)。名单按一志愿、调剂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分类排序。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后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
(5)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2.单独考试、硕师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方式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需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调档与签订协议
拟录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到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预计5月底之前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至毕业后调档)。拟录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教育部文件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今年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拟录取考生在正式录取前还须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于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可在复试录取期间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进行申请更改。
6.入校后复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已录取考生身份和学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