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职单招是全日制,高职单招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高校当年全日制统招计划,在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录取后不再参加高考,通过单招录取的考生在升学、就业、学历等方面和高考录取的考生是一样的。
报名条件
凡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含补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
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
2023年3月14日9:00开始,2023年3月17日15:00截止。
2、填报方法。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口”进行志愿填报(建议考生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3、填报要求。
每名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测试及录取
1、时间要求。
2023年3月26日至4月12日,分两个阶段进行线下综合测试和院校预录取。
第一阶段:2023年3月26日至3月31日。3月26日(周日)各院校统一组织综合测试,并在3月31日前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成绩和预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2023年4月6日至4月12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4月5日前选择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院校提交入学申请,并按照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参加该校组织的第二阶段综合测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组织第二阶段综合测试、成绩互认及预录取。并在4月12日前,公布参加本校第二阶段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成绩和预录取结果。
2、其它要求。
一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
二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是已被高职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4月份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的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是考生须诚信参考,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不得替考。
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各招生院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在新生入学注册期间,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