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工作将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部分专业录取需要有从事学习和职业岗位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第十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进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由学院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三校生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术科成绩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体合格成绩为标准,歌舞表演专业(音乐表演:器乐演奏、声乐演唱;舞蹈表演:即兴表演、技巧表演、作品表演;音乐常识:音乐理论、音乐视唱)等课程校考成绩合格方可被我院录取。考生(单独招生、直升专、三校生、统招)持其他院校(含本院)艺术类考试合格证可被我院录取。
第十一条单独招生(大专):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及《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学院招收“三校”毕业生,需统一参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三校生升高职”考试。学院招收“直升专”的优秀中专毕业生。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规定有关加(降)分投档政策和原则。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严格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建立审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三级审签”工作机制,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