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南京大学2024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下载《南京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初审通过名单》)。考生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5日—5月30日。公示期间,若对名单有异议,请联系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箱:bkzs@nju.edu.cn,联系人:赵老师。
特别提醒
1.5月31日前,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具体时间为:5月29日、30日每天8:30-22:00,5月31日8:30-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即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报考资格。
2.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我的消息”栏目查询交费与准考证打印方式。其中,学科特长类考生的交费与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5-10日,学科兴趣类考生的交费与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26-28日。学科兴趣类考生须于6月26日12:00之前在报名平台确认考试栏中确认是否参加南大测试。
3.学科特长类考生的测试时间为6月10日下午,学科兴趣类考生的测试时间为6月28日,测试地点均为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具体测试安排详见准考证。
4.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招生事宜和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5.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4〕11号)精神,高考成绩公布后,高校按照其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规则投档:
如考生仅被1所已确认的A类高校拟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将把考生档案投给拟录取高校;如考生被2所及以上已确认的A类高校拟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本次确认的志愿顺序,把考生档案投给顺序最靠前的拟录取高校。
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的投档录取安排在“强基计划”录取后、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前完成。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