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录取日程安排,新疆教育考试院将于9月9日8:00至18:00进行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未完成计划第三次征集志愿。
新疆征集志愿安排
本次征集志愿范围为:普通类、双语类、民语言类贫困专项(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9月10日-11日投档、录取;9月11日8:00至18:00,单列类贫困专项(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9月12日-13日投档、录取。
新疆教育考试院提醒,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征集志愿。考生原填报以上2个批次志愿不再作为投档依据,未被录取考生只有填报了此次征集志愿,才能参与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
征集志愿怎么填报
1、门当户对,对号入座。征集志愿填报不能再任性,必须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失败的经验教训,切切不可再次盲目攀高;要准确定位,即找准自己目标位子,选好自己的目标院校;
2、要适当降低要求,切切不可面面俱到,要求过高;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时,我们要么看重院校而不看重专业,要么看重专业而不看重院校,两头只抓一头,如果既看重院校又看重专业,面面俱到,要求很高,十分挑剔,可能会导致再次失败;
3、要研究或考虑志愿填报的普遍心理,突破直线思维和偏执思维模式,敢于打破传统观念,走出“局限省内院校”和“选择征集计划多”的两个误区,做到省内省外院校结合,兼顾征集计划多与征集计划少的院校及专业;
4、一定要参照目标院校前面录取的分数,始终把握这样一条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即选择的目标院校前面的录取分数必须低于考生自己的高考分数,话句话说,也就是考生的分数必须高于目标院校前面的录取分数。只有这样才能降低征集志愿的录取风险,提高征集志愿的录取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