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新高考政策是3+1+2,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为750分。
黑龙江省新高考政策内容
黑龙江新高考不再分文理科,改为采用“3+1+2”模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2”为再选科目,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
考生的文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考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3门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总分300分。
黑龙江新高考政策赋分制
原始分,也就是传统高考计分,只讲成绩,将考生的卷面分合计就可以了,就是实际的卷面分,学生成绩在那里,考多少分就是多少分,让人一眼就能看明白,所以优点就是直观,只反映学生的卷面得分情况;
赋分制重点在排名,是将所有考生的.原始成绩,也就是卷面分进行高低排行,在排行过程中,将考生的各科成绩按照分数划分为不同等级,并“赋予不同的等级分”。可以很明显的表现每个学生在总体水平中所处的位置高低,也就是学生所处等级,并不是考出来的成绩,最终学生能被哪个档次的院校录取,是由考生所在的位次决定。
新高考模式下,考生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6个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考试科目,成绩按照等级进行赋分。等级赋分:100分为满分,40分为最低分,根据选考人数划为21个等级,每个等级差3分,科目排名前1%的学生是100分,2%的学生是97分,按照排名依次类推进行赋分。通俗的讲就是把考生考的卷面成绩进行排名,按照等级区间赋予相应等级的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