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招生原则二、报名三、考生档案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六、考试七、招生章程八、录取九、政策加分十、信息公开公示十一、招生经费十二、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十三、附则1[2][3][4][5][6][7][8][9][10][11][12][13][1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