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最新发布)

2024-07-18 15:17

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的最新招生章程已于2024年05月17日正式发布!高考志愿填报该校时请认真阅读官方权威发布的招生章程,了解报考具体都有哪些限制条件!

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最新发布)

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依据《南京农业大学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农业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卫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浦口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40号,滨江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滨江大道666号。

第三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颁发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南京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执行,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新生远程网上录取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本科招生委员会,包含本科招生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本科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监察处,负责监督各项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八条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为4830人,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九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集体决策、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其中:

1、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专业确定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安排专业,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排序规则如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加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加外语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对于享受国家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全国性加分的考生,按考生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我校仅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2024年不安排分省计划招生项目的录取。

第十一条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录取原则:

1、专业确定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安排专业,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排序规则如下:首选历史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加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选物理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加外语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使用办法:在特殊类型招生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3、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录取原则:

1、专业确定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安排专业,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2、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使用办法:在特殊类型招生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3、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我校新疆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以及内地西藏高中班均按专业招生,学生入校后不参与专业分流。

第十五条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须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表演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且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本科批次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作以下补充规定: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园林、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生态学动物医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学基地班)、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应用化学等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农林经济管理、数字经济、土地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农村区域发展、信息资源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十八条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精神,2024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中,文科类专业收费5200/人·年,理科类专业收费5500/人·年,工科类专业收费5800/人·年,农林类专业收费2500/人·年,艺术类专业收费6800/人·年,其中部分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在预科阶段的学费以江苏省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请参考学校相关网站介绍。

第二十条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2024年我校本科生住宿费收费800-1500/人·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2024年实施大类招生的9个专业类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生态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动物医学类(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兽医公共卫生)、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公共管理类(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学类(法学、社会学旅游管理、农村区域发展)、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按类招生,根据学校制定的分流方案在本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二条本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艺术生、保送生等教育部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以及体检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学生除外)。

第二十三条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四条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2024级本科生就读校区:工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信息管理学院下设专业(类)学生一年级在浦口校区就读,其余专业(类)学生一年级在卫岗校区就读;全体学生二年级起就读校区以我校滨江校区投入使用后公布的学生就读校区方案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58439978902584395708,本科招生网站:https://zsxx.njau.edu.cn,微信公众号: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njauzsb,传真:02584396458,电子邮箱:zsb@njau.edu.cn。学校纪委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5-84396827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智选大学

736分大学730分大学715分大学704分大学700分大学699分大学697分大学696分大学695分大学694分大学692分大学691分大学690分大学689分大学688分大学687分大学686分大学685分大学684分大学683分大学682分大学681分大学680分大学679分大学678分大学677分大学676分大学675分大学674分大学673分大学672分大学671分大学670分大学669分大学668分大学667分大学666分大学665分大学664分大学663分大学662分大学661分大学660分大学659分大学658分大学657分大学656分大学655分大学654分大学653分大学652分大学651分大学650分大学649分大学648分大学647分大学646分大学645分大学644分大学643分大学642分大学641分大学640分大学639分大学638分大学637分大学636分大学635分大学634分大学633分大学632分大学631分大学630分大学629分大学628分大学627分大学626分大学625分大学624分大学623分大学622分大学621分大学620分大学619分大学618分大学617分大学616分大学615分大学614分大学613分大学612分大学611分大学610分大学609分大学608分大学607分大学606分大学605分大学604分大学603分大学602分大学601分大学600分大学599分大学598分大学597分大学596分大学595分大学594分大学593分大学592分大学591分大学590分大学589分大学588分大学587分大学586分大学585分大学584分大学583分大学582分大学581分大学580分大学579分大学578分大学577分大学576分大学575分大学574分大学573分大学572分大学571分大学570分大学569分大学568分大学567分大学566分大学565分大学564分大学563分大学562分大学561分大学560分大学559分大学558分大学557分大学556分大学555分大学554分大学553分大学552分大学551分大学550分大学549分大学548分大学547分大学546分大学545分大学544分大学543分大学542分大学541分大学540分大学539分大学538分大学537分大学536分大学535分大学534分大学533分大学532分大学531分大学530分大学529分大学528分大学527分大学526分大学525分大学524分大学523分大学522分大学521分大学520分大学519分大学518分大学517分大学516分大学515分大学514分大学513分大学512分大学511分大学510分大学509分大学508分大学507分大学506分大学505分大学504分大学503分大学502分大学501分大学500分大学499分大学498分大学497分大学496分大学495分大学494分大学493分大学492分大学491分大学490分大学489分大学488分大学487分大学486分大学485分大学484分大学483分大学482分大学481分大学480分大学479分大学478分大学477分大学476分大学475分大学474分大学473分大学472分大学471分大学470分大学469分大学468分大学467分大学466分大学465分大学464分大学463分大学462分大学461分大学460分大学459分大学458分大学457分大学456分大学455分大学454分大学453分大学452分大学451分大学450分大学449分大学448分大学447分大学446分大学445分大学444分大学443分大学442分大学441分大学440分大学439分大学438分大学437分大学436分大学435分大学434分大学433分大学432分大学431分大学430分大学429分大学428分大学427分大学426分大学425分大学424分大学423分大学422分大学421分大学420分大学419分大学418分大学417分大学416分大学415分大学414分大学413分大学412分大学411分大学410分大学409分大学408分大学407分大学406分大学405分大学404分大学403分大学402分大学401分大学400分大学399分大学398分大学397分大学396分大学395分大学394分大学393分大学392分大学391分大学390分大学389分大学388分大学387分大学386分大学385分大学384分大学383分大学382分大学381分大学380分大学379分大学378分大学377分大学376分大学375分大学374分大学373分大学372分大学371分大学370分大学369分大学368分大学367分大学366分大学365分大学364分大学363分大学362分大学361分大学360分大学359分大学358分大学357分大学356分大学355分大学354分大学353分大学352分大学351分大学350分大学349分大学348分大学347分大学346分大学345分大学344分大学343分大学342分大学341分大学340分大学339分大学338分大学337分大学336分大学335分大学334分大学333分大学332分大学331分大学330分大学329分大学328分大学327分大学326分大学325分大学324分大学323分大学322分大学321分大学320分大学319分大学318分大学317分大学316分大学315分大学314分大学313分大学312分大学311分大学310分大学309分大学308分大学307分大学306分大学305分大学304分大学303分大学302分大学301分大学300分大学299分大学298分大学297分大学296分大学295分大学294分大学293分大学292分大学291分大学290分大学289分大学288分大学287分大学286分大学285分大学284分大学283分大学282分大学281分大学280分大学279分大学278分大学277分大学276分大学275分大学274分大学273分大学272分大学271分大学270分大学269分大学268分大学267分大学266分大学265分大学264分大学263分大学262分大学261分大学260分大学259分大学258分大学257分大学256分大学255分大学254分大学253分大学252分大学251分大学250分大学249分大学248分大学247分大学246分大学245分大学244分大学243分大学242分大学241分大学240分大学239分大学238分大学237分大学236分大学235分大学234分大学233分大学232分大学231分大学230分大学229分大学228分大学227分大学226分大学225分大学224分大学223分大学222分大学221分大学220分大学219分大学218分大学217分大学216分大学215分大学214分大学213分大学212分大学211分大学210分大学209分大学208分大学207分大学206分大学205分大学204分大学203分大学202分大学201分大学200分大学199分大学198分大学197分大学196分大学195分大学194分大学193分大学192分大学191分大学190分大学189分大学188分大学187分大学186分大学185分大学184分大学183分大学182分大学181分大学180分大学179分大学178分大学177分大学176分大学175分大学174分大学173分大学172分大学171分大学170分大学169分大学168分大学167分大学166分大学165分大学164分大学163分大学162分大学161分大学160分大学159分大学158分大学157分大学156分大学155分大学154分大学153分大学152分大学151分大学150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