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暨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1-12-18 21:28

暨南大学发布了本科招生简章,公布了录取原则等相关内容,学校招生录取的投档比例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平行志愿省份按1:(1~1.05)投档,非平行志愿省份按1:(1~1.2)投档。

2020暨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0暨南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暨南大学章程》,结合暨南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暨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暨南大学2020年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中文全称:暨南大学,简称暨大;英文全称:JINAN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JNU。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0559

第六条办学属性:中央统战部直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第一所华侨高等学府。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八条录取批次:提前批、第一批、第一段、本科批。

第九条学校地址:

石牌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番禺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855号

广园东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377号

深圳校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侨城东街6号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前山路206号

第十条颁发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暨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和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校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学校组建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等相关工作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并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组。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总数1%的比例安排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一是用作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二是用作按高出1:1投档后,多投档的考生又服从专业调剂时,追加计划进行录取时使用。预留计划的投向在正式投档前确定。预留计划将按照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安排,用完即止。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录取的投档比例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平行志愿省份按1:(1~1.05)投档,非平行志愿省份按1:(1~1.2)投档。

第十七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录取细则

(一)投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原则上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各省选考科目要求: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执行;其中,在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一个A一个B及以上。

(三)专业录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裸分)由高到低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提供的排名方法和顺序录取。若各省未提供详细排名或排序分,则按照我校择优录取原则,有加分者(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裸分相同,均无加分,则参考单科成绩排序:

1.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

2.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3.北京、上海、天津、海南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参考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以退档处理。

(四)创新班在各学习阶段,将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健康和志愿等综合状况进行适当分流或淘汰,不符合要求者将分流至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具体培养及管理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志愿填报方式与普通专业相同。

(五)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将根据实际高考文化课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高分转低分的原则,调入新专业。不同意学校安排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六)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设4个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各专业招生录取按照《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执行。联合学院在高考改革省份招收符合专业选科要求的考生,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类考生。录取要求如下:

1.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理科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解释权归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

2.数学科目分数不低于科目总分的75%;

3.外语科目分数不低于科目总分的80%;

凡报考并上线者,将按照学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同意专业调剂者,在四个专业范围内调剂,否则作退档处理。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只招收填报该学院各专业志愿的考生。

(七)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依照我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我校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详情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查阅。

(八)体育教育专业,原则上出档原则按照各省有关体育专业出档规则执行。如果该省无具体要求,则按照我校规则执行: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划定的体育类第一批本科(重点线)录取控制分数的情况下,以体育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九)面向贫困地区招生等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相关文件录取,原则上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十)护理学、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第十九条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对经复查专业体检受限或不符合入学标准者,依据学校相关政策转入不受限的低录取分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公布。我校的录取结果通过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以供查询。

第六章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一条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费:

(一)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850元/生/学年;

(二)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6060元/生/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四)医学类专业:7660元/生/学年;

(五)国际学院专业:12000—18000元/生/学年;

(六)暨大伯大联合学院专业:70000元/生/学年;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发改委核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住宿费:

1200—1800元/生/学年,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收费,多退少补。

第八章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健全的奖学金体系,设有高水平运动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在读生年度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措施,以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存在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学生,入学时请按照学校资助指引提出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保证申请情况真实,且需有申请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资助,如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及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九章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

电话:020-85220130

传真:020-85221340

邮箱:ozsb@jnu.edu.cn

暨南大学网址:https://www.jnu.edu.cn

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s://zsb.jnu.edu.cn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3室,邮编:510632

第二十八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0-85227073。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暨南大学

暨南大学简称“暨大”,是中国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华侨高等学府,直属中央统战部领导,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广东省三方共建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985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为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与供应链创新联盟理事单位;是全国首批试行学分制的高校。

智选大学

736分大学730分大学715分大学704分大学700分大学699分大学697分大学696分大学695分大学694分大学692分大学691分大学690分大学689分大学688分大学687分大学686分大学685分大学684分大学683分大学682分大学681分大学680分大学679分大学678分大学677分大学676分大学675分大学674分大学673分大学672分大学671分大学670分大学669分大学668分大学667分大学666分大学665分大学664分大学663分大学662分大学661分大学660分大学659分大学658分大学657分大学656分大学655分大学654分大学653分大学652分大学651分大学650分大学649分大学648分大学647分大学646分大学645分大学644分大学643分大学642分大学641分大学640分大学639分大学638分大学637分大学636分大学635分大学634分大学633分大学632分大学631分大学630分大学629分大学628分大学627分大学626分大学625分大学624分大学623分大学622分大学621分大学620分大学619分大学618分大学617分大学616分大学615分大学614分大学613分大学612分大学611分大学610分大学609分大学608分大学607分大学606分大学605分大学604分大学603分大学602分大学601分大学600分大学599分大学598分大学597分大学596分大学595分大学594分大学593分大学592分大学591分大学590分大学589分大学588分大学587分大学586分大学585分大学584分大学583分大学582分大学581分大学580分大学579分大学578分大学577分大学576分大学575分大学574分大学573分大学572分大学571分大学570分大学569分大学568分大学567分大学566分大学565分大学564分大学563分大学562分大学561分大学560分大学559分大学558分大学557分大学556分大学555分大学554分大学553分大学552分大学551分大学550分大学549分大学548分大学547分大学546分大学545分大学544分大学543分大学542分大学541分大学540分大学539分大学538分大学537分大学536分大学535分大学534分大学533分大学532分大学531分大学530分大学529分大学528分大学527分大学526分大学525分大学524分大学523分大学522分大学521分大学520分大学519分大学518分大学517分大学516分大学515分大学514分大学513分大学512分大学511分大学510分大学509分大学508分大学507分大学506分大学505分大学504分大学503分大学502分大学501分大学500分大学499分大学498分大学497分大学496分大学495分大学494分大学493分大学492分大学491分大学490分大学489分大学488分大学487分大学486分大学485分大学484分大学483分大学482分大学481分大学480分大学479分大学478分大学477分大学476分大学475分大学474分大学473分大学472分大学471分大学470分大学469分大学468分大学467分大学466分大学465分大学464分大学463分大学462分大学461分大学460分大学459分大学458分大学457分大学456分大学455分大学454分大学453分大学452分大学451分大学450分大学449分大学448分大学447分大学446分大学445分大学444分大学443分大学442分大学441分大学440分大学439分大学438分大学437分大学436分大学435分大学434分大学433分大学432分大学431分大学430分大学429分大学428分大学427分大学426分大学425分大学424分大学423分大学422分大学421分大学420分大学419分大学418分大学417分大学416分大学415分大学414分大学413分大学412分大学411分大学410分大学409分大学408分大学407分大学406分大学405分大学404分大学403分大学402分大学401分大学400分大学399分大学398分大学397分大学396分大学395分大学394分大学393分大学392分大学391分大学390分大学389分大学388分大学387分大学386分大学385分大学384分大学383分大学382分大学381分大学380分大学379分大学378分大学377分大学376分大学375分大学374分大学373分大学372分大学371分大学370分大学369分大学368分大学367分大学366分大学365分大学364分大学363分大学362分大学361分大学360分大学359分大学358分大学357分大学356分大学355分大学354分大学353分大学352分大学351分大学350分大学349分大学348分大学347分大学346分大学345分大学344分大学343分大学342分大学341分大学340分大学339分大学338分大学337分大学336分大学335分大学334分大学333分大学332分大学331分大学330分大学329分大学328分大学327分大学326分大学325分大学324分大学323分大学322分大学321分大学320分大学319分大学318分大学317分大学316分大学315分大学314分大学313分大学312分大学311分大学310分大学309分大学308分大学307分大学306分大学305分大学304分大学303分大学302分大学301分大学300分大学299分大学298分大学297分大学296分大学295分大学294分大学293分大学292分大学291分大学290分大学289分大学288分大学287分大学286分大学285分大学284分大学283分大学282分大学281分大学280分大学279分大学278分大学277分大学276分大学275分大学274分大学273分大学272分大学271分大学270分大学269分大学268分大学267分大学266分大学265分大学264分大学263分大学262分大学261分大学260分大学259分大学258分大学257分大学256分大学255分大学254分大学253分大学252分大学251分大学250分大学249分大学248分大学247分大学246分大学245分大学244分大学243分大学242分大学241分大学240分大学239分大学238分大学237分大学236分大学235分大学234分大学233分大学232分大学231分大学230分大学229分大学228分大学227分大学226分大学225分大学224分大学223分大学222分大学221分大学220分大学219分大学218分大学217分大学216分大学215分大学214分大学213分大学212分大学211分大学210分大学209分大学208分大学207分大学206分大学205分大学204分大学203分大学202分大学201分大学200分大学199分大学198分大学197分大学196分大学195分大学194分大学193分大学192分大学191分大学190分大学189分大学188分大学187分大学186分大学185分大学184分大学183分大学182分大学181分大学180分大学179分大学178分大学177分大学176分大学175分大学174分大学173分大学172分大学171分大学170分大学169分大学168分大学167分大学166分大学165分大学164分大学163分大学162分大学161分大学160分大学159分大学158分大学157分大学156分大学155分大学154分大学153分大学152分大学151分大学150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