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3-05-28 10:16

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福建工程学院(国标码:10388),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120多年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的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

第三条 学校设有两个办学校区,其中,旗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鼓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路999号。

第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由福建工程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福建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是由学校与台湾地区高校联合举办,实行“3+1”“4+0”两种培养模式,办学地点设在旗山校区,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及在台湾合作高校学习的相关证明。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法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 福建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举报监督电话:0591-2286331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3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及专业建设规划,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行业产业对人才的需求,科学、合理分配招生计划。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

1.普通本科专业为5040元/人•学年,重点学科本科专业为5460元/人•学年,具体专业名称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手册。

2.艺术类本科专业:9360元/人•学年。

3.软件工程本科专业:一、二年级5460元/人•学年, 三、四年级13000元/人•学年。

4.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普通本科专业15000元/人•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8000元/人•学年。(“3+1”项目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原则上第三学年赴台湾相关合作高校交流学习一年,学费及住宿等相关费用由台湾合作高校收取。)

第十二条 住宿费标准: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人每学年650元至1300元收取,4-8人/间。

第十三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 招生要求

第十四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十五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 办公厅 卫生部 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对没有提供体检信息的考生和体检不合格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普通高考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其它语种的考生应谨慎填报。

第十八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调档比例为1:1。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

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1.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即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且有顺序的原则进行调配,各专业志愿间无级差。

2.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考虑考生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专业志愿类型、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情况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专业调剂在被投档的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3.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根据各省的同分排位规则顺序调配专业,如仍相同的,参考考生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调配。

4.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体检结论受限的,学校可以结合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调配或调剂至体检结论不受限的专业;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为体检结论受限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不予录取。

5.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

1.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考生的文考成绩(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与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本科资格线(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分数(即综合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

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专业调剂在被投档的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根据各省的同分排位规则顺序调配专业,如仍相同的,参考考生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调配。

福建省考生:根据上级文件,投档模式为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

第二十三条 申请转专业学习应根据学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执行,其中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业招收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只能在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同科类同批次的招生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预科期满转正时,按照《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工院教〔2019〕6号),转入入学当年同批次招生的专业。

第二十四条 为确保学校本科批招生计划全额、有效完成,确保新生报到率,学校不录取院校调剂志愿(即未填报学校志愿)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省份。

招生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学校按规定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生源不足专业的计划数调至生源充足的专业,由学校提出计划调整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当年新颁发的加分政策。福建省按当年有关加分或降分照顾政策的文件规定。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文件明确规定学校必须执行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文件没有规定必须执行的,学校仅承认全国性加分项目,并适用于投档及专业调配。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条 为确保生源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坚持经济援助、感恩励志、心理疏导和素质提升并重的资助育人理念,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助、贷、勤、减、免、补”七位一体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帮扶体系。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校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应急救助等。另外,学校还设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八条 学校坚持走国际化办学之路,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芬兰、荷兰、比利时、挪威、希腊等欧美国家以及马来西亚、泰国等“一带一路”国家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院校,开展“1+2+1”人才培养项目、交流生项目。学校加强与我国台、港、澳地区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开展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2019年获教育部批准,面向台港澳地区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63030。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既往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 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以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新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

福建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18

学校网址:https://www.fju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63181(兼传真)

0591-22863285(6月15日-8月30日)

0591-22863286(6月15日-8月30日)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址:https://join.fjut.edu.cn

学校招生咨询邮箱:zsb@fjut.edu.cn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福建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智选大学

736分大学730分大学715分大学704分大学700分大学699分大学697分大学696分大学695分大学694分大学692分大学691分大学690分大学689分大学688分大学687分大学686分大学685分大学684分大学683分大学682分大学681分大学680分大学679分大学678分大学677分大学676分大学675分大学674分大学673分大学672分大学671分大学670分大学669分大学668分大学667分大学666分大学665分大学664分大学663分大学662分大学661分大学660分大学659分大学658分大学657分大学656分大学655分大学654分大学653分大学652分大学651分大学650分大学649分大学648分大学647分大学646分大学645分大学644分大学643分大学642分大学641分大学640分大学639分大学638分大学637分大学636分大学635分大学634分大学633分大学632分大学631分大学630分大学629分大学628分大学627分大学626分大学625分大学624分大学623分大学622分大学621分大学620分大学619分大学618分大学617分大学616分大学615分大学614分大学613分大学612分大学611分大学610分大学609分大学608分大学607分大学606分大学605分大学604分大学603分大学602分大学601分大学600分大学599分大学598分大学597分大学596分大学595分大学594分大学593分大学592分大学591分大学590分大学589分大学588分大学587分大学586分大学585分大学584分大学583分大学582分大学581分大学580分大学579分大学578分大学577分大学576分大学575分大学574分大学573分大学572分大学571分大学570分大学569分大学568分大学567分大学566分大学565分大学564分大学563分大学562分大学561分大学560分大学559分大学558分大学557分大学556分大学555分大学554分大学553分大学552分大学551分大学550分大学549分大学548分大学547分大学546分大学545分大学544分大学543分大学542分大学541分大学540分大学539分大学538分大学537分大学536分大学535分大学534分大学533分大学532分大学531分大学530分大学529分大学528分大学527分大学526分大学525分大学524分大学523分大学522分大学521分大学520分大学519分大学518分大学517分大学516分大学515分大学514分大学513分大学512分大学511分大学510分大学509分大学508分大学507分大学506分大学505分大学504分大学503分大学502分大学501分大学500分大学499分大学498分大学497分大学496分大学495分大学494分大学493分大学492分大学491分大学490分大学489分大学488分大学487分大学486分大学485分大学484分大学483分大学482分大学481分大学480分大学479分大学478分大学477分大学476分大学475分大学474分大学473分大学472分大学471分大学470分大学469分大学468分大学467分大学466分大学465分大学464分大学463分大学462分大学461分大学460分大学459分大学458分大学457分大学456分大学455分大学454分大学453分大学452分大学451分大学450分大学449分大学448分大学447分大学446分大学445分大学444分大学443分大学442分大学441分大学440分大学439分大学438分大学437分大学436分大学435分大学434分大学433分大学432分大学431分大学430分大学429分大学428分大学427分大学426分大学425分大学424分大学423分大学422分大学421分大学420分大学419分大学418分大学417分大学416分大学415分大学414分大学413分大学412分大学411分大学410分大学409分大学408分大学407分大学406分大学405分大学404分大学403分大学402分大学401分大学400分大学399分大学398分大学397分大学396分大学395分大学394分大学393分大学392分大学391分大学390分大学389分大学388分大学387分大学386分大学385分大学384分大学383分大学382分大学381分大学380分大学379分大学378分大学377分大学376分大学375分大学374分大学373分大学372分大学371分大学370分大学369分大学368分大学367分大学366分大学365分大学364分大学363分大学362分大学361分大学360分大学359分大学358分大学357分大学356分大学355分大学354分大学353分大学352分大学351分大学350分大学349分大学348分大学347分大学346分大学345分大学344分大学343分大学342分大学341分大学340分大学339分大学338分大学337分大学336分大学335分大学334分大学333分大学332分大学331分大学330分大学329分大学328分大学327分大学326分大学325分大学324分大学323分大学322分大学321分大学320分大学319分大学318分大学317分大学316分大学315分大学314分大学313分大学312分大学311分大学310分大学309分大学308分大学307分大学306分大学305分大学304分大学303分大学302分大学301分大学300分大学299分大学298分大学297分大学296分大学295分大学294分大学293分大学292分大学291分大学290分大学289分大学288分大学287分大学286分大学285分大学284分大学283分大学282分大学281分大学280分大学279分大学278分大学277分大学276分大学275分大学274分大学273分大学272分大学271分大学270分大学269分大学268分大学267分大学266分大学265分大学264分大学263分大学262分大学261分大学260分大学259分大学258分大学257分大学256分大学255分大学254分大学253分大学252分大学251分大学250分大学249分大学248分大学247分大学246分大学245分大学244分大学243分大学242分大学241分大学240分大学239分大学238分大学237分大学236分大学235分大学234分大学233分大学232分大学231分大学230分大学229分大学228分大学227分大学226分大学225分大学224分大学223分大学222分大学221分大学220分大学219分大学218分大学217分大学216分大学215分大学214分大学213分大学212分大学211分大学210分大学209分大学208分大学207分大学206分大学205分大学204分大学203分大学202分大学201分大学200分大学199分大学198分大学197分大学196分大学195分大学194分大学193分大学192分大学191分大学190分大学189分大学188分大学187分大学186分大学185分大学184分大学183分大学182分大学181分大学180分大学179分大学178分大学177分大学176分大学175分大学174分大学173分大学172分大学171分大学170分大学169分大学168分大学167分大学166分大学165分大学164分大学163分大学162分大学161分大学160分大学159分大学158分大学157分大学156分大学155分大学154分大学153分大学152分大学151分大学150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