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2022-02-25 07:04

2021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自主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2021年北京市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1年自主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高职(专科)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第四条学院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4139

第九条办学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三条高职单招工作接受市教委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第四章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北京市2021年高考报名的统考考生和单考考生。

第十五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代号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计划数

其中:招收

农村户籍

合计

300

150

01

520201

护理

三年

40

20

02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三年

10

5

03

520801

健康管理

三年

20

10

04

590106

公益慈善事业管理

三年

10

5

05

5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三年

20

10

06

590101

社会工作

三年

10

5

07

5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三年

10

5

08

520602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

三年

10

5

09

520602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

三年

20

10

10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三年

20

10

11

570102K

学前教育

三年

30

15

12

590301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三年

10

5

13

570101K

早期教育

三年

20

10

14

590305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三年

20

10

15

590307

陵园服务与管理

三年

10

5

16

590304

婚庆服务与管理

三年

10

5

17

590201

民政服务与管理

三年

10

5

18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10

5

19

560208

影视多媒体技术

三年

10

5

第五章报名方式

第十六条报名方式

考生登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dz.bcsa.edu.cn/)进行网报,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并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费(25元/人),缴费时请在备注栏填写“北京+考生身份证号”信息字样。符合免职业技能测试(视频面试)政策的考生可免于缴纳报名费。

普通高中生若符合免职业技能测试(视频面试)政策,应在报名系统中“是否免笔试”选项中选择“是”,并上传相关材料作为符合该项政策认定的依据。不符合考生则选择“否”(文化素质成绩以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合格性考试成绩为认定依据,语数外三科具体成绩以北京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并按照要求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视频面试)。

所有中职考生(含中职、技校等)均应在报名系统中“是否免笔试”选项中选择“是”,并上传相关材料作为文化素质成绩或符合免职业技能测试(视频面试)政策认定的依据。

第十七条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应届生所在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高考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高考报名点领取体检卡后根据要求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高考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第六章考核办法和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考试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免予考试)+职业技能(视频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素质(免予考试)认定办法:

(1)普通高中生

文化素质成绩以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合格性考试成绩为认定依据,语数外三科具体成绩以北京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

(2)中职生(含中职、技校等)

文化素质成绩以学生在中职求学中的第一个学期所学的语数外成绩为依据,分值按100分/科计,满分300分。此成绩需要由中职学校给予考生认定,并由考生上传到学院招生报名系统。

(二)职业技能测试认定办法

(1)普通高中生

考试形式为网络视频面试,高中生测试以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特长能力等为主。满分300分。

(2)中职生(含中职、技校等)

考试形式为网络视频面试,中职生以人际沟通能力、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为主进行测试。满分300分。

第十九条免职业技能(视频面试)测试政策

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享有免试资格。

(一)普通高中生免职业技能(视频面试)测试政策

1.高中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者(含***奖学金);

2.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3.高中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优干、优团;

4.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5.应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均合格的考生;

6.往届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均为B级及以上的考生

7.退役士兵。

(二)中职生(含中职、技校等)免职业技能(视频面试)测试政策

1.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

2.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3.中职生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优干、优团;

4.获得区级(含)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5.获得区级(含)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

6.中职阶段第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均在80分(含)及以上的考生

7.退役士兵。

符合免职业技能(视频面试)测试的考生应在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关注招生官网的免试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公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职业技能(视频面试)测试成绩按满分的85%计入总分,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按照要求参加职业技能(视频面试)测试。

第二十条职业技能测试(视频面试)办法

不具备免职业技能测试(视频面试)条件的考生,均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视频面试),具体考核工作方案另行发布。

第二十一条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学校划定文化素质合格线,在文化素质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同分点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的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化素质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100分的不予录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予录取,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后,在学校招生网站(zs.bcsa.edu.cn)首页上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应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则不再受理。学校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在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第二十二条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新生一视同仁;按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单考单招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第七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900-1200元/年。

  第二十四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设有完善的“国家—学院—社会”立体化的三级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在校生可以通过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民政公益事业助学金等多方渠道获得奖励和资助。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五条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10-80206935,80206936,80206939,80206930

咨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网 站:http://www.bcsa.edu.cn

邮 箱:1838221451@qq.com

监督电话:010-80206932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智选大学

736分大学730分大学715分大学704分大学700分大学699分大学697分大学696分大学695分大学694分大学692分大学691分大学690分大学689分大学688分大学687分大学686分大学685分大学684分大学683分大学682分大学681分大学680分大学679分大学678分大学677分大学676分大学675分大学674分大学673分大学672分大学671分大学670分大学669分大学668分大学667分大学666分大学665分大学664分大学663分大学662分大学661分大学660分大学659分大学658分大学657分大学656分大学655分大学654分大学653分大学652分大学651分大学650分大学649分大学648分大学647分大学646分大学645分大学644分大学643分大学642分大学641分大学640分大学639分大学638分大学637分大学636分大学635分大学634分大学633分大学632分大学631分大学630分大学629分大学628分大学627分大学626分大学625分大学624分大学623分大学622分大学621分大学620分大学619分大学618分大学617分大学616分大学615分大学614分大学613分大学612分大学611分大学610分大学609分大学608分大学607分大学606分大学605分大学604分大学603分大学602分大学601分大学600分大学599分大学598分大学597分大学596分大学595分大学594分大学593分大学592分大学591分大学590分大学589分大学588分大学587分大学586分大学585分大学584分大学583分大学582分大学581分大学580分大学579分大学578分大学577分大学576分大学575分大学574分大学573分大学572分大学571分大学570分大学569分大学568分大学567分大学566分大学565分大学564分大学563分大学562分大学561分大学560分大学559分大学558分大学557分大学556分大学555分大学554分大学553分大学552分大学551分大学550分大学549分大学548分大学547分大学546分大学545分大学544分大学543分大学542分大学541分大学540分大学539分大学538分大学537分大学536分大学535分大学534分大学533分大学532分大学531分大学530分大学529分大学528分大学527分大学526分大学525分大学524分大学523分大学522分大学521分大学520分大学519分大学518分大学517分大学516分大学515分大学514分大学513分大学512分大学511分大学510分大学509分大学508分大学507分大学506分大学505分大学504分大学503分大学502分大学501分大学500分大学499分大学498分大学497分大学496分大学495分大学494分大学493分大学492分大学491分大学490分大学489分大学488分大学487分大学486分大学485分大学484分大学483分大学482分大学481分大学480分大学479分大学478分大学477分大学476分大学475分大学474分大学473分大学472分大学471分大学470分大学469分大学468分大学467分大学466分大学465分大学464分大学463分大学462分大学461分大学460分大学459分大学458分大学457分大学456分大学455分大学454分大学453分大学452分大学451分大学450分大学449分大学448分大学447分大学446分大学445分大学444分大学443分大学442分大学441分大学440分大学439分大学438分大学437分大学436分大学435分大学434分大学433分大学432分大学431分大学430分大学429分大学428分大学427分大学426分大学425分大学424分大学423分大学422分大学421分大学420分大学419分大学418分大学417分大学416分大学415分大学414分大学413分大学412分大学411分大学410分大学409分大学408分大学407分大学406分大学405分大学404分大学403分大学402分大学401分大学400分大学399分大学398分大学397分大学396分大学395分大学394分大学393分大学392分大学391分大学390分大学389分大学388分大学387分大学386分大学385分大学384分大学383分大学382分大学381分大学380分大学379分大学378分大学377分大学376分大学375分大学374分大学373分大学372分大学371分大学370分大学369分大学368分大学367分大学366分大学365分大学364分大学363分大学362分大学361分大学360分大学359分大学358分大学357分大学356分大学355分大学354分大学353分大学352分大学351分大学350分大学349分大学348分大学347分大学346分大学345分大学344分大学343分大学342分大学341分大学340分大学339分大学338分大学337分大学336分大学335分大学334分大学333分大学332分大学331分大学330分大学329分大学328分大学327分大学326分大学325分大学324分大学323分大学322分大学321分大学320分大学319分大学318分大学317分大学316分大学315分大学314分大学313分大学312分大学311分大学310分大学309分大学308分大学307分大学306分大学305分大学304分大学303分大学302分大学301分大学300分大学299分大学298分大学297分大学296分大学295分大学294分大学293分大学292分大学291分大学290分大学289分大学288分大学287分大学286分大学285分大学284分大学283分大学282分大学281分大学280分大学279分大学278分大学277分大学276分大学275分大学274分大学273分大学272分大学271分大学270分大学269分大学268分大学267分大学266分大学265分大学264分大学263分大学262分大学261分大学260分大学259分大学258分大学257分大学256分大学255分大学254分大学253分大学252分大学251分大学250分大学249分大学248分大学247分大学246分大学245分大学244分大学243分大学242分大学241分大学240分大学239分大学238分大学237分大学236分大学235分大学234分大学233分大学232分大学231分大学230分大学229分大学228分大学227分大学226分大学225分大学224分大学223分大学222分大学221分大学220分大学219分大学218分大学217分大学216分大学215分大学214分大学213分大学212分大学211分大学210分大学209分大学208分大学207分大学206分大学205分大学204分大学203分大学202分大学201分大学200分大学199分大学198分大学197分大学196分大学195分大学194分大学193分大学192分大学191分大学190分大学189分大学188分大学187分大学186分大学185分大学184分大学183分大学182分大学181分大学180分大学179分大学178分大学177分大学176分大学175分大学174分大学173分大学172分大学171分大学170分大学169分大学168分大学167分大学166分大学165分大学164分大学163分大学162分大学161分大学160分大学159分大学158分大学157分大学156分大学155分大学154分大学153分大学152分大学151分大学150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