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关于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1〕224号)精神,现就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概况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区唯一一所警察类高职学院。学院占地面积455亩,分东、西两个校区。设10个行政管理机构,12个教学教辅机构,现有在校学生4200多人,函授本科在册学生3505人,每年承担各类培训任务8000多人次。学院开设14个专业,其中有6个司法国控专业,4个公安国控专业,法律事务、道路交通管理、刑事执行和司法信息技术专业为自治区高水平专业。建有数字化教学法庭、刑事侦查、视频侦查、电子物证、交通管理、网络攻防等23个校内实训实验室,50个校外实训基地和宁夏人民警察培训基地。2021年学院面向全国8个省区招生。
(一)学校全称: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院校全国代码:13089,宁夏代码:6475
(二)校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三)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五)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六)学院校训:崇德明知尚法敦行
(七)学院精神:忠诚、责任、奋斗
(八)邮编:750021
二、高职扩招专业
专业名称:法律事务
专业代码:580401
三、招生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报名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20〕17号)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1 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20〕17号)报考条件的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毕业生;
3.户籍在宁夏,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基层农技人员、农村两委干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注册运动员;
4.在宁工作生活,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
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扩招工作的补充通知》(宁教职成〔2019〕224号)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等被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3.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参加往年普通高考、高职单独考试或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自主)考试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身体条件
报考学院的考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以电子档案中原始体检表为依据,录取时参照公安专业的身体标准,考生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1)身高:男生不低于1.68m,女生不低于1.58m;(2)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0公斤;(3)视力:左右眼矫正视力应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4)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要求执行。录取考生入院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 9月9日至18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先申请考生号后在网上填报方式。即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登录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报名专用网站(http://61.133.219.10:7011)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并现场确认。
1.宁夏户籍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考生号。
2.非宁夏户籍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宁夏生活或工作的佐证材料、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到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考生号。
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考生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未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等未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资格审核。所有人员的身份信息由我院在入校后统一组织审核。退役军人须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证明,作为身份信息确认和享受学费资助唯一依据。无法确定其身份信息的,交由相关部门核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依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考生体检。高职扩招体检工作由我院负责实施。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由于警察类院校对于考生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录取考生入院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考试和录取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由区内各高职院校按照单独(自主)招生办法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依据面试成绩录取。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由区内各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农村两委干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注册运动员、灵活就业人员免于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参加由区内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依据面试成绩录取。
(四)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申请免试录取入学的,须履行报名手续,经高等职业院校审核资格、考核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
(五)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于职业技能测试。
(六)高职院校须根据技术技能专业人才要求,结合不同群体考生特点自主确定具体考试(测试、面试)要求和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考生根据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参加考试(测试、面试)和录取。本次扩招录取工作须在10月底前完成。
七、报到入学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在3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学籍。
八、就读形式
结合生源实际,分类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的教育教学模式。
弹性学制:采用线上教学的方式+集中教学,考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
九、学费
弹性学制就读学费标准为:4200元∕年;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十一、培养方式、待遇、学费标准、奖助学金
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落实,扩招考生学籍、学习形式、毕业证书、奖助学金以及就业等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宁教职成[2019]177号文件执行。
十二、招生咨询
欢迎报考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具体时间、方案请随时关注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工作栏目。
1、学院网站:http://www.nsjy.com.cn
2、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883100、0951-688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