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和江苏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职〔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特制定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
1.户籍要求:凡具有江苏省户籍或在苏务工(户籍省外)社会人员(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
2.学历要求: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
3.生源类别: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层次 | 计划数 | 学制(年) | 学费(元/年) |
1 | 精细化工技术 | 专科 | 20 | 三 | 5300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专科 | 20 | 三 | 5300 |
3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专科 | 20 | 三 | 5300 |
4 | 绿色低碳技术 | 专科 | 20 | 三 | 5300 |
5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专科 | 20 | 三 | 5300 |
三、报名工作
1.报名形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sz.jseea.cn。
2.报名时间:10月18日-24日(每天8:00-20:00)。
3.考生使用本人的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在报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本年度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含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被判刑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0月29日-30日。
2.现场确认地址: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励志楼210室。
3.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在苏务工证明材料(外省户籍人员)、学历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考生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其本人必须亲自进行现场确认,严禁他人以任何形式代为确认。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下,采用“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形式由学校自主组织考核。
1.考试形式:综合素质考试采用笔试或机考形式,主要考核学生基本知识面;职业适应能力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以学校公布的《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综合素质考试及职业适应能力面试办法》为准。
2.考试时间:2021年11月7日。
3.分值:综合素质考试100分;职业适应能力面试100分;总分值为200分。
4.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工作
1.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学校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安排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体检前期择机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2.体检时间:2021年11月8日-10日上午。
3.体检地点:中大医院江北院区。
七、招生录取
1.依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按照综合素质考试及职业适应能力面试分数高低择优录取,职业适应能力面试成绩需达及格线60分。
2.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3.体检合格后将拟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八、学习形式及教学管理
1.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学生的学业年限3年,一般最长不超过6年。
2.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社会人员实际学情,推行学分制改革,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行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教学总课时不少于2500学时。
3.教学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
4.社招生源已有工作经历、相关培训经历、技术技能等达到一定水平及在相关领域获得一定级别的奖项或荣誉称号的,经学校认定后可折算成相应学分或免修相应课程。
5.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录取的学生一律安排在春季入学。因场地限制,我校社会招生学生原则上不提供宿舍。
九、毕业条件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可享受平均每生33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
2.学校奖学金:学期成绩一次性合格者,经过学校评定,可享受每生500元/学期的奖励。
3.按照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布的《关于确定承担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学历教育普通高等院校的通知》(苏退役军人业〔2021〕7号)要求,我校此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不承担退役军人补贴性学历教育。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4008601153(免费)、025-58370715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社招QQ群:863598250
学校网址:https://www.njpi.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www.njpi.edu.cn/zjb/
招生监督电话:025-57013249
招生监督邮箱:jjjc@njp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