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 号)要求和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我区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我区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中资格审核通过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灵活就业人员。
(二)招生专业
1.2021年我校高职扩招共开设15个专业,150个招生计划。
(备注:招生计划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2.高职扩招教学点设在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君武路168号),学制3年,采取全日制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高考补报名
(一)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8月31日17:30
2.申报流程:网上申报—现场确认—资格审核—体检
3.申报方法:
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gxeea.cn),进入“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路径为“首页—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具体申报方法及资格审核请参阅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发布的通知(https://www.gxeea.cn/view/content_722_27489.htm)。
三、学生报考
(一)报考时间:2021年9月7日10:00至—9月10日10:00
(二)报考方式:网上申报。
(三)报考方法:登录“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gxstzy.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招生就业”栏目进入“招生信息网”,点击“高职扩招报名”链接填写申报信息。
注意: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测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考试费用。
四、测试
所有申报我校2021年广西高职扩招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一)测试时间:2021年9月11日9:00—12日17:30。
(二)测试形式:网上测试。(报名结束后我校将测试网址发布给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
(三)测试内容: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满分为300分。
(四)测试成绩:2021年9月14日,我校将在学校官网公布考试成绩。
五、填报志愿
参加我校测试并取得测试成绩的考生于2021年9月24日10:00至9月27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的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我校代码12344。
六、录取
(一)录取时间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于2021年9月28日至29日进行投档录取。
(二)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测试,不参加测试或者测试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测试总分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我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有缺额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 或无符合条件的调剂专业,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校于高职扩招录取工作结束的次日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录取通知书投递进程查询办法: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xstzy.cn,点击“金榜题名”图标,按提示框输入信息查询,在录取通知书页面点击“投递进程”即可查询录取通知书投递进程。
七、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君武路168号
学校网址:http://zs.gxstzy.cn
QQ咨询群号:110460769
招生电话:0772-2725133 2726680 2727510
传真:0772-2726686 2726463
投诉电话:0772-2726768 学校纪检监察室
八、其它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三)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