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供大家参考:
西昌民族幼专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西昌民族幼专、西昌幼专)
第四条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在川招生代码:5789
第三章组织保障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医务、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四章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第五条报考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申请免试录取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2.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资格。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或保送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录取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第六条报考类别
(一)普高类: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中职类:中职毕业生。
第七条报名时间及办法
2021年全省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学校志愿填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4日08:00至14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填报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单招学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逾期不再补报。如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核。学校志愿填报结束后,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核准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即可登录学校网站填报专业志愿。
3.专业志愿填报。填报我校高职单招志愿的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08:00至20日18:00,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xcmzyz.com),进入“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2个专业志愿并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在网上缴纳130元的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单招考试,不予安排参加考试。
(1)考生要认真阅读“2021年高职单招专业志愿填报须知”,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专业志愿填报时,可选择两个志愿,同时勾选是否服从调配。
(2)考生在我校“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时,要根据考生类别选择填报。
考生应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合理填报专业志愿,体检结论以生源所在市(州)、县(市、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结论为准。报考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生身体条件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有关要求。若录取考生进校体检复查不适宜就读所录专业,可申请调整到其它专业就读,若考生不愿调整专业,学校有权对其作退学处理。
(二)报名确认
考生信息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须提交确认,确认后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第五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六章考核办法
第九条考试手续
(一)经核准后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可到学校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准考证打印。
(二)考生到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承诺书》(在报到审核现场由学校打印,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免试录取或保送的考生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本人免试申请表。
4.《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单招准考证》(在报到审核现场由学校打印)。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高职单招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高职单招报名资格。
第十条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时间统一为2021年3月27日9:00--11:30。
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下午
第十一条考试地点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
第十二条考试内容
考试采用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考试300分(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技能综合测试为200分。
(一)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试题由省统一命制(普高类考生适用普高类试卷,中职类考生适用中职类试卷)。
(二)技能综合测试
技能综合测试包括面试测评或技能考核(分普高和中职两类进行)。技能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
1.普高类考生综合测试,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2.中职类考生的综合测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和基本技能。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上级部门以及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第七章录取办法
第十三条录取原则
(一)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为学校录取依据,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二)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别(普高类、中职类)按成绩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之和)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三)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在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录取:依据成绩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若专业未录满,则从填报该专业为第二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满,则从勾选服从调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四)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普高类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中职类依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思想、专业技能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具备免试资格并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可按第一志愿录取(学校将按初审合格人数预扣相关专业计划)。
(六)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日—4月6日在我校网站公示。
(七)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公示期间将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资格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本次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
(八)因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调剂录取。
(九)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第十四条报到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奖、贷、助学措施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资助。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九章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月6日前 | 申报高职单招计划 |
1月14日14:00- 18日14:00 | 高职单招计划编制 |
1月15日前 | 上报高职单招章程 |
3月4日08:00 -14日18:00 | 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 按要求填写考生信息及填报学校志愿。 |
3月17日08:00 -20日18:00 | 考生进入所报学校网站(http://www.xcmzyz.com)进行确认并填报专业志愿及缴费。 |
3月27日前 |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附件)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3月26日 | 考生到我校现场办理考试手续、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报名表。 |
3月27日09:00-11:30 | 文化考试 |
3月27日13:00-18:00 | 技能综合测试 |
3月29日18:00 | 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我校网站查询 |
3月30日18:00前 | 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学生查询 |
3月31日前 | 上报成绩库 |
4月1日17:00前 | 提交免试生名单及材料 |
4月6日前 | 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5天 |
4月11日前 | 上报拟录取库 |
4月12日12:00前 | 上报正式录取库、自愿放弃录取考生库,办理录取手续 |
4月15日前 | 在学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 |
第十章其他事宜
第十六条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第十七条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得换录,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十八条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西昌民族幼专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34-6993870/6955737;
18989233587;19983365106
监督电话:0834-6992816
学校网址:http://www.xcmzyz.com
西昌民族幼专 2021年“9+3”高职单招章程
根据《四川省2021年高职院校面向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1年面向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中职报考 类别 | 收费标准 |
1 | 670102K | 学前教育 | 教育类、 文化艺术类 | 学费3700元/年.生(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
(三)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和类别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考生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专业大类对口,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填报我校的1个专业志愿。
2. 2021年3月22日8:00至24日17:00,通过我校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费,考试报名费130元/人(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报名网址:http://www.xcmzyz.com。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1年4月3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川教函〔2016〕671号)命题。
2.技能测试(面试)
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 系部 | 专业 | 技能测试要点 |
1 | 学前教育系 | 学前教育 | 1.个人简介50分(时间2分钟),以求职面试为背景,进行自我介绍(要求:仪表得体,口齿清楚,语速适宜,表达准确,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2.技能考核100分(时间3分钟),在美术技能、音乐技能、舞蹈技能中任选一项(美术技能考核:在A4打印纸上使用2B铅笔完成独幅主题绘画,自选主题,内容不限,学校提供纸、笔;音乐技能考核:考生提前自行准备一首儿歌演唱,如需乐器或伴奏请自备(学校提供播放设备);舞蹈技能考核:考生提前自行准备一段舞蹈(限古典舞、民族民间舞、幼儿舞、现当代舞),如需伴奏请自备(学校提供播放设备)。 |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2021年4月17日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00-18:00 | 技能测试 |
(四)考试地点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考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凭健康码测量体温进入校园参加考试。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地区、大小凉山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在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根据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录取。录取原则为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校“9+3”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依据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知识综合笔试中德育、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考试结束后5天,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与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3.成绩查询。考试结束2日后,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在2日内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4月16日17:00前,考生将《四川省2021年高职院校“9+3”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学校招生就业处。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一)2021年3月22日8:00至24日17:00,通过我校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费。
(二)2021年3月29日前汇总报名库,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教育厅相关处室对考生的“9+3”资格进行核对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三)2021年4月3日前,核准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单招考试。
(四)2021年4月16日9:00—16:30,考生到校审核资格和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文化知识综合笔试;下午13:00-18:00技能测试。
(六)2021年4月18日12:00后,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在4月19日11:30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
(七)2021年4月20日17:00,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八)2021年4月23日至27日,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拟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学校网站下载放弃录取申请书,按要求填写签字后,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号:549588321@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
公示期满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9+3”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9+3”高职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教职工,不得参与“9+3”高职单招考试录取工作。
(四)学校“9+3”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五)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9+3”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9+3”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凡“9+3”高职单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六)学校纪委和纪检监察处对“9+3”高职单招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三)“9+3”高职单招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四)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五)本章程由我校负责解释,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公告为准。
九、学校“9+3”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电话:0834-6993870、6955737)
教务处(电话:0834-6998069)
学前教育系(电话:0834-6993197)
监督电话:0834-6992816
咨询QQ:920653253
学校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
邮政编码:615013
学校招生网:http://www.xcmzy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