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苏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办学实力雄厚,位居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中国大陆高校并列第43-70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国大陆高校并列第40-58位。
我校艺术设计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的教师队伍,教授、副教授比例超过59%,他们毕业于清华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江南大学、苏州大学、美国旧金山艺术大学、英国伦敦艺术大学及日本京都精华大学等著名高校,长期从事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景观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展示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及艺术基础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学院目前共有六个本科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工业设计。
学院设有环境设计及其理论、工业设计及其理论两个学术硕士点,艺术硕士和工业设计工程两个专业硕士点,招生方向涵盖学院所有本科专业,能够满足学生继续学习深造的需求。
学院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常年聘请国内外知名教授指导教学工作、开展学术讲座。现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德国斯图加特国立造型艺术学院、日本千叶大学、台湾云林科技大学等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互派师生交流学习。学院教师主持完成了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基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等研究课题,有数百篇学术论文发表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北图中文核心期刊,同时公开出版了多部研究专著、教材等。
招生专业
设计学类专业按大类招生,包括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五个艺术类本科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主要学习中外建筑史、CAD 制图、三维建模与渲染、设计初步、表现画、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装饰材料与构造、快图设计等课程。产品设计专业主要学习快速表现、工程制图、设计方法学、人机工程学、设计心理学、工业设计史、视觉传达设计基础、产品造型设计基础、工业设计工程基础、产品设计、交互设计等课程。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主要学习图形设计、文字设计、版式设计、印刷工艺、包装装潢设计、招贴设计、书籍设计、VIS 设计、ui设计、视觉导向设计、广告摄影、文化衍生品设计等课程。艺术与科技专业主要学习设计初步、建筑设计基础、表现画、空间设计基础、展示设计、数字媒体编辑、场馆服务体系设计、图形版面与品牌设计、家具设计创新、会展搭建与工程等课程。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主要学习视听语言、影视动画造型基础、原画设计、动画故事板开发、混合媒体实验、短片拍摄、漫画创作、角色设计、主题短片创作等课程。毕业生作为高素质设计艺术人才备受社会喜爱,能在设计研究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相关的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近几年,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较高,平均就业率超过98%。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学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2020年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为6800元/年。
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各省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要求。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色盲色弱考生不宜报考。(二)专业考试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资格,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三)文化考试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五、录取原则
(一)专业成绩考生须根据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以上。(二)文化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须达到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的最低要求为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C级及以上等级为合格)科目不超过3门。(三)投档录取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省统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有关同分比较的规则进行排序。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办法
我校设计学类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按大类招生。入学一学期后,根据学生志愿、学业成绩等,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七、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招生录取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25-58139070,jiwei@njtech.edu.cn。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电话:025-58139090 (招生办公室)025-58139981(艺术设计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招生办公室)http://art.njtech.edu.cn(艺术设计学院)微信:南工招办
九、附则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如教育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艺术类专业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