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2022-02-25 05:56

2021年湖北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湖北理工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北理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湖北理工学院(国标代码10920)

二、就读校址

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邮政编码:435003)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

院校名称:湖北理工学院

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六、招生机构

湖北理工学院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湖北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教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湖北理工学院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

一、湖北理工学院依据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本年度湖北理工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三、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预留计划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外语要求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专业:英语、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学生入校后一般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十、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湖北理工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加分政策

学校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促进公平公正,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二、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一般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使用。

三、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四、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学校试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按大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时不分专业,进校后根据各教学院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六、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七、学校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专业:英语、商务英语)录取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八、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 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

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外语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外语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无外语口试成绩或外语口试成绩相同,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在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或招生专业组内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十三、艺考规则

一、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联考),且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

二、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各省投档录取政策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录取政策如下:设计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在综合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折算公式:(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三、舞蹈表演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随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

十五、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有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按照湖北理工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并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为辅的资助体系。

学校承诺:确保被湖北理工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湖北理工学院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举报电话:0714-6351904

十七、联系方式

湖北理工学院主页:http://www.hbpu.edu.cn/

湖北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hbpu.edu.cn

微信公众号:湖北理工招生

招生工作处电话:0714-6350612、6359652、6372166、6371957、6356616(兼传真)

(工作日 8:00—11:30,14: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八、其他须知

一、按照大类招生

湖北理工学院将部分专业按学院、学科门类等因素分为14个大类,按大类进行招生,其他专业按专业招生。

其中:

14个招生大类:机械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材料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工商管理类、教育学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设计学类。

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电气类包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虚拟现实技术;材料类包含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保设备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工程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工程管理(造价管理方向);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土木工程(城市地下工程方向)、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教育学类包含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数学类包含信息与计算科学(大数据分析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大数据安全方向);物理学类包含应用物理学(微电子科学方向)、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方向);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商务英语;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按专业招生如下:

遥感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荆楚卓越计划)、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护理学临床医学药学动画舞蹈表演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人工智能、智能建造、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制药

二、新生入学及其他

(一)录取通知书是新生报到时唯一的信息采集凭证,新生入学时须持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二)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学杂费。我校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具体收费标准随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

(三)新生持学校录取通知书,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在网上通过学校迎新报到系统或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开学后两周内以传真方式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按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录取未报到新生信息予以注销。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者,交有关部门查究。

(五)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学校招生部门审批。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内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六)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招生部门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违规行为处理

(一)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湖北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三)本章程中若有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相关规定不符的,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相关规定为准。

(四)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智选大学

736分大学730分大学715分大学704分大学700分大学699分大学697分大学696分大学695分大学694分大学692分大学691分大学690分大学689分大学688分大学687分大学686分大学685分大学684分大学683分大学682分大学681分大学680分大学679分大学678分大学677分大学676分大学675分大学674分大学673分大学672分大学671分大学670分大学669分大学668分大学667分大学666分大学665分大学664分大学663分大学662分大学661分大学660分大学659分大学658分大学657分大学656分大学655分大学654分大学653分大学652分大学651分大学650分大学649分大学648分大学647分大学646分大学645分大学644分大学643分大学642分大学641分大学640分大学639分大学638分大学637分大学636分大学635分大学634分大学633分大学632分大学631分大学630分大学629分大学628分大学627分大学626分大学625分大学624分大学623分大学622分大学621分大学620分大学619分大学618分大学617分大学616分大学615分大学614分大学613分大学612分大学611分大学610分大学609分大学608分大学607分大学606分大学605分大学604分大学603分大学602分大学601分大学600分大学599分大学598分大学597分大学596分大学595分大学594分大学593分大学592分大学591分大学590分大学589分大学588分大学587分大学586分大学585分大学584分大学583分大学582分大学581分大学580分大学579分大学578分大学577分大学576分大学575分大学574分大学573分大学572分大学571分大学570分大学569分大学568分大学567分大学566分大学565分大学564分大学563分大学562分大学561分大学560分大学559分大学558分大学557分大学556分大学555分大学554分大学553分大学552分大学551分大学550分大学549分大学548分大学547分大学546分大学545分大学544分大学543分大学542分大学541分大学540分大学539分大学538分大学537分大学536分大学535分大学534分大学533分大学532分大学531分大学530分大学529分大学528分大学527分大学526分大学525分大学524分大学523分大学522分大学521分大学520分大学519分大学518分大学517分大学516分大学515分大学514分大学513分大学512分大学511分大学510分大学509分大学508分大学507分大学506分大学505分大学504分大学503分大学502分大学501分大学500分大学499分大学498分大学497分大学496分大学495分大学494分大学493分大学492分大学491分大学490分大学489分大学488分大学487分大学486分大学485分大学484分大学483分大学482分大学481分大学480分大学479分大学478分大学477分大学476分大学475分大学474分大学473分大学472分大学471分大学470分大学469分大学468分大学467分大学466分大学465分大学464分大学463分大学462分大学461分大学460分大学459分大学458分大学457分大学456分大学455分大学454分大学453分大学452分大学451分大学450分大学449分大学448分大学447分大学446分大学445分大学444分大学443分大学442分大学441分大学440分大学439分大学438分大学437分大学436分大学435分大学434分大学433分大学432分大学431分大学430分大学429分大学428分大学427分大学426分大学425分大学424分大学423分大学422分大学421分大学420分大学419分大学418分大学417分大学416分大学415分大学414分大学413分大学412分大学411分大学410分大学409分大学408分大学407分大学406分大学405分大学404分大学403分大学402分大学401分大学400分大学399分大学398分大学397分大学396分大学395分大学394分大学393分大学392分大学391分大学390分大学389分大学388分大学387分大学386分大学385分大学384分大学383分大学382分大学381分大学380分大学379分大学378分大学377分大学376分大学375分大学374分大学373分大学372分大学371分大学370分大学369分大学368分大学367分大学366分大学365分大学364分大学363分大学362分大学361分大学360分大学359分大学358分大学357分大学356分大学355分大学354分大学353分大学352分大学351分大学350分大学349分大学348分大学347分大学346分大学345分大学344分大学343分大学342分大学341分大学340分大学339分大学338分大学337分大学336分大学335分大学334分大学333分大学332分大学331分大学330分大学329分大学328分大学327分大学326分大学325分大学324分大学323分大学322分大学321分大学320分大学319分大学318分大学317分大学316分大学315分大学314分大学313分大学312分大学311分大学310分大学309分大学308分大学307分大学306分大学305分大学304分大学303分大学302分大学301分大学300分大学299分大学298分大学297分大学296分大学295分大学294分大学293分大学292分大学291分大学290分大学289分大学288分大学287分大学286分大学285分大学284分大学283分大学282分大学281分大学280分大学279分大学278分大学277分大学276分大学275分大学274分大学273分大学272分大学271分大学270分大学269分大学268分大学267分大学266分大学265分大学264分大学263分大学262分大学261分大学260分大学259分大学258分大学257分大学256分大学255分大学254分大学253分大学252分大学251分大学250分大学249分大学248分大学247分大学246分大学245分大学244分大学243分大学242分大学241分大学240分大学239分大学238分大学237分大学236分大学235分大学234分大学233分大学232分大学231分大学230分大学229分大学228分大学227分大学226分大学225分大学224分大学223分大学222分大学221分大学220分大学219分大学218分大学217分大学216分大学215分大学214分大学213分大学212分大学211分大学210分大学209分大学208分大学207分大学206分大学205分大学204分大学203分大学202分大学201分大学200分大学199分大学198分大学197分大学196分大学195分大学194分大学193分大学192分大学191分大学190分大学189分大学188分大学187分大学186分大学185分大学184分大学183分大学182分大学181分大学180分大学179分大学178分大学177分大学176分大学175分大学174分大学173分大学172分大学171分大学170分大学169分大学168分大学167分大学166分大学165分大学164分大学163分大学162分大学161分大学160分大学159分大学158分大学157分大学156分大学155分大学154分大学153分大学152分大学151分大学150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