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苏艺术统考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防疫要求已经发布,所有来(返)南京市的考生:在抵宁后12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落地检”),并实施“3天3检”,结果未出之前尽量做到居家不外出。
2023江苏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防疫有什么要求
一、考前防疫准备
1.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须至少于考前10天起持续了解南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来(返)南京市的考生:在抵宁后12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落地检”),并实施“3天3检”,结果未出之前尽量做到居家不外出,并请做到“四个不得”(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
(2)7日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南京市的考生: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模式,居家隔离期间第1、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南京市的考生:实行7天跟踪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第 1、2、3、5、7 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根据目前疫情形势,为不因疫情影响考试,在省外的考生原则上应在考前7天返回江苏,尽量减少流动;所有考生应尽早抵达南京市备考,原则上应在考前3天抵达南京市。所有考生考前须连续3天每天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填写在《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应试承诺书》)对应栏目。
3.考前7天起: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并将体温和健康状况填写在《健康应试承诺书》对应栏目,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均须出示,分别由考点工作人员收取。
4.备考期间: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旅途中转,避开高风险地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请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一米安全距离。需住宿的考生,须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场所,确保住宿和饮食安全。
5.在考前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在校生须主动向所在中学报告,非在校生须向社区和高考报名点报告;确需参加考试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主动向考点报告。
6.考前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以及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按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并于考前2天将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考点,经综合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由考点疫情防控组登记备案。
二、进入考点
1.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为避免人群聚集,如有送考家长,请减少在考点门口的停留时间。考试期间,除考生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生进入考点应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应试承诺书》,接受体温测量。不按规定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在考前应密切关注本人体温情况,如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
4.考生进入考点,不得随意走动。候考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
三、应试要求
1.进入考点、考场: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验证。笔试时:在低风险地区参加考试的考生、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时:除演唱或演奏时可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考生应佩戴口罩。
2.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3.考试结束:应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南京市及考点所在区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音乐统考考什么
一、音乐统考声乐(100分)
1.歌曲两首(清唱,曲目自定) (65分)
2.音乐艺考视唱(简谱,五线谱均可) (10分)
3.音乐艺考听音 (10分)
4.音乐艺考节奏模仿 (5分)
5.加试器乐或舞蹈:(10分,自选器乐:自选歌曲或练习曲一首;舞蹈:自选舞蹈一曲)
二、音乐统考器乐(100分)
1.独奏曲和练习曲各一首(曲目自定) (65分)
2.音乐艺考视唱(简谱,五线谱均可) (10分)
3.音乐艺考听音 (10分)
4.音乐艺考节奏模仿 (5分)
5.加试声乐或舞蹈:(10分,声乐:自选歌曲或练习曲一首;舞蹈:自选舞蹈一曲)
三、音乐统考舞蹈(100分)
1.完整舞蹈作品(中外舞蹈,内容自定,每个舞蹈不少于2分钟;基本功:含弹跳力、柔韧度、节奏感、协调性等)(65分)
2.音乐艺考视唱 (10分)
3.音乐艺考听音 (10分)
4、音乐艺考节奏模仿 (5分)
5.加试声乐或器乐 (10分)
注:曲谱、磁带一律自带,所需乐器(钢琴由测试学校提供)一律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