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2022年高考的重要通知

2022-04-24 14:21

根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江苏省实际,省招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现予以公布。

2022年,江苏省高考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9日。今年高考的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录取批次、志愿设置、投档规则等与2021年保持一致。

志愿填报分为两个阶段,具体为: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各批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另行公布。

《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全文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可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3.报名办法

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21〕44号)要求,办理报名手续。随迁子女不得在我省和户籍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含考试院、招考中心等,以下统称为招办)负责。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尤其针对特殊类型招生,要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核和复验工作;坚决杜绝高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我省户籍考生在我省报考(教育部规定的少数招生类型除外)。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三类。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各类考试。

二、考生档案的建立和移交

考生档案由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组成。

1.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的高考报名表、志愿表等,按要求将所填写的有关信息准确录入计算机系统,并认真核对,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或不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填报信息而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电子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08〕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电子档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各级招办和有关中学负责建立。考生电子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3.考生纸质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按照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移交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苏招委〔200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中学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报到时移交给高校。各地招办和有关中学应主动联系考生,督促被录取的考生办理纸质档案材料的领取和移交手续。已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信息,由高校从本校录取库中将考生电子档案中的有关信息直接打印成纸质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与其他纸质档案一起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可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合进行。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考生的体检工作须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21〕4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招办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各体检机构须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五、命题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命题;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我省负责命题。命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高考命题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优化试题呈现方式,加强对关键能力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要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工作的激励机制,提升国家教育考试命题能力和水平。

六、考试

(一)根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我省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1.科目设置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

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2.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

考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对于选择性考试科目所对应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高考时不得参加相应科目考试,可参加志愿填报及投档。

4.考试日程

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全国统考科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5.综合素质评价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立个人档案。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高校,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二)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语测试,且成绩符合相关高校(专业)的报考要求。

(三)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必须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和学业水平选择性科目考试外,还须按有关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办以及中学要按有关要求,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考点设置、监考聘任、应考培训和考试组织与实施等考务管理工作。对参与监考及考务管理等工作的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具体由各设区市、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政策。

(五)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条件。

七、评卷

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所有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有关高校要认真做好评卷教师的推荐、资格审核和选聘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确定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科目评分细则密级的通知》(苏教考函〔2017〕4号),我省普通高考各科目评分细则为国家秘密级秘密,保密期限为5年,知悉范围为各相关学科评卷教师及工作人员。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网上评卷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必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评卷工作任务。

八、招生计划

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招生来源计划。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经其主管部门核定、批准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

根据教育部规定,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向社会公开。

九、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我省的招生政策。各高校应制定适应我省高考方案的相关录取规则。凡高校招生章程与国家或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或我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由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对招生章程进行核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各高校在报送招生计划的同时,须将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和联系方式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我省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汇总并公布各高校招生章程的网址和联系方式。

十、志愿填报

(一)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高校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

1.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事院校等部分普通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强基计划、综合评价(A类院校)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进行。

2.本科批次。其中,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B类院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

3.专科批次。其中,体育类、艺术类、定向培养士官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二)志愿设置

1.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此外,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B类院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分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设置1个院校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设置传统(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两种方式。录取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两大批次。

(1)本科提前批次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下设3小批,具体情况如下:

第1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2)专科批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中选择其一填报。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传统(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4.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三)志愿填报

各批次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1.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信息、各批次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专设网站,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

2.征求志愿。在各批次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院校专业组和专业(类)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志愿。

(五)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报考科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类)对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成绩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六)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和征求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七)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办、中学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本意见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

(八)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志愿填报,按教育部及我省相关文件执行。其中,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符合多项入选资格的,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九)报考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等考生,因有特殊要求或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成绩要求、自主确定志愿填报方式。

(十)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含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下同)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智选大学

736分大学730分大学715分大学704分大学700分大学699分大学697分大学696分大学695分大学694分大学692分大学691分大学690分大学689分大学688分大学687分大学686分大学685分大学684分大学683分大学682分大学681分大学680分大学679分大学678分大学677分大学676分大学675分大学674分大学673分大学672分大学671分大学670分大学669分大学668分大学667分大学666分大学665分大学664分大学663分大学662分大学661分大学660分大学659分大学658分大学657分大学656分大学655分大学654分大学653分大学652分大学651分大学650分大学649分大学648分大学647分大学646分大学645分大学644分大学643分大学642分大学641分大学640分大学639分大学638分大学637分大学636分大学635分大学634分大学633分大学632分大学631分大学630分大学629分大学628分大学627分大学626分大学625分大学624分大学623分大学622分大学621分大学620分大学619分大学618分大学617分大学616分大学615分大学614分大学613分大学612分大学611分大学610分大学609分大学608分大学607分大学606分大学605分大学604分大学603分大学602分大学601分大学600分大学599分大学598分大学597分大学596分大学595分大学594分大学593分大学592分大学591分大学590分大学589分大学588分大学587分大学586分大学585分大学584分大学583分大学582分大学581分大学580分大学579分大学578分大学577分大学576分大学575分大学574分大学573分大学572分大学571分大学570分大学569分大学568分大学567分大学566分大学565分大学564分大学563分大学562分大学561分大学560分大学559分大学558分大学557分大学556分大学555分大学554分大学553分大学552分大学551分大学550分大学549分大学548分大学547分大学546分大学545分大学544分大学543分大学542分大学541分大学540分大学539分大学538分大学537分大学536分大学535分大学534分大学533分大学532分大学531分大学530分大学529分大学528分大学527分大学526分大学525分大学524分大学523分大学522分大学521分大学520分大学519分大学518分大学517分大学516分大学515分大学514分大学513分大学512分大学511分大学510分大学509分大学508分大学507分大学506分大学505分大学504分大学503分大学502分大学501分大学500分大学499分大学498分大学497分大学496分大学495分大学494分大学493分大学492分大学491分大学490分大学489分大学488分大学487分大学486分大学485分大学484分大学483分大学482分大学481分大学480分大学479分大学478分大学477分大学476分大学475分大学474分大学473分大学472分大学471分大学470分大学469分大学468分大学467分大学466分大学465分大学464分大学463分大学462分大学461分大学460分大学459分大学458分大学457分大学456分大学455分大学454分大学453分大学452分大学451分大学450分大学449分大学448分大学447分大学446分大学445分大学444分大学443分大学442分大学441分大学440分大学439分大学438分大学437分大学436分大学435分大学434分大学433分大学432分大学431分大学430分大学429分大学428分大学427分大学426分大学425分大学424分大学423分大学422分大学421分大学420分大学419分大学418分大学417分大学416分大学415分大学414分大学413分大学412分大学411分大学410分大学409分大学408分大学407分大学406分大学405分大学404分大学403分大学402分大学401分大学400分大学399分大学398分大学397分大学396分大学395分大学394分大学393分大学392分大学391分大学390分大学389分大学388分大学387分大学386分大学385分大学384分大学383分大学382分大学381分大学380分大学379分大学378分大学377分大学376分大学375分大学374分大学373分大学372分大学371分大学370分大学369分大学368分大学367分大学366分大学365分大学364分大学363分大学362分大学361分大学360分大学359分大学358分大学357分大学356分大学355分大学354分大学353分大学352分大学351分大学350分大学349分大学348分大学347分大学346分大学345分大学344分大学343分大学342分大学341分大学340分大学339分大学338分大学337分大学336分大学335分大学334分大学333分大学332分大学331分大学330分大学329分大学328分大学327分大学326分大学325分大学324分大学323分大学322分大学321分大学320分大学319分大学318分大学317分大学316分大学315分大学314分大学313分大学312分大学311分大学310分大学309分大学308分大学307分大学306分大学305分大学304分大学303分大学302分大学301分大学300分大学299分大学298分大学297分大学296分大学295分大学294分大学293分大学292分大学291分大学290分大学289分大学288分大学287分大学286分大学285分大学284分大学283分大学282分大学281分大学280分大学279分大学278分大学277分大学276分大学275分大学274分大学273分大学272分大学271分大学270分大学269分大学268分大学267分大学266分大学265分大学264分大学263分大学262分大学261分大学260分大学259分大学258分大学257分大学256分大学255分大学254分大学253分大学252分大学251分大学250分大学249分大学248分大学247分大学246分大学245分大学244分大学243分大学242分大学241分大学240分大学239分大学238分大学237分大学236分大学235分大学234分大学233分大学232分大学231分大学230分大学229分大学228分大学227分大学226分大学225分大学224分大学223分大学222分大学221分大学220分大学219分大学218分大学217分大学216分大学215分大学214分大学213分大学212分大学211分大学210分大学209分大学208分大学207分大学206分大学205分大学204分大学203分大学202分大学201分大学200分大学199分大学198分大学197分大学196分大学195分大学194分大学193分大学192分大学191分大学190分大学189分大学188分大学187分大学186分大学185分大学184分大学183分大学182分大学181分大学180分大学179分大学178分大学177分大学176分大学175分大学174分大学173分大学172分大学171分大学170分大学169分大学168分大学167分大学166分大学165分大学164分大学163分大学162分大学161分大学160分大学159分大学158分大学157分大学156分大学155分大学154分大学153分大学152分大学151分大学150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