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年采用公元纪年法”,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历,但又为了区别农历和公历两个新年,因此便将农历正月初一改为“春节”,而公历的1月1日则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