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美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我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普通类专业
按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单科成绩不作要求。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理论类专业
符合理论类报考条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不区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理论类录取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录取原则全国排名,按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三)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书法类专业
对应专业类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不区分文理科,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分=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高考文化总分÷高考文化满分×40
综合分测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如遇综合分相同的,则依次比较专业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四)各省录取计划
1.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设计学类:重庆市招生计划369名,其中美术学类120名,戏剧与影视学类54名,设计学类195名,重庆考生单独排名录取。重庆市外招生计划860名,其中美术学类279名,戏剧与影视学类126名,设计学类455名,重庆市外考生全国排名录取。
2.书法类和理论类:按录取原则全国排名录取。
3.普通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4.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批准的为准,学校保留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的权利。
(五)其他
1.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个别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高考原始分进行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