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1.总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专业录取以实际考分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当总分和专业志愿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2.对于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提档比例完成招生计划后,不再提取其它志愿考生的档案;若未完成计划,按省招办安排将剩余计划进行志愿征集、录取,如仍无法完成,学校收回该省的剩余计划,转入其它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调剂和退档: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必须为英语。
5.对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
6.对于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考生由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于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的考生由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按其有关规定投档,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安排参照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排序规定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所填报专业须满足报考校区2021年相应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
第十五条特殊类型考生的录取
1.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有关招生章程执行。根据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章程规定,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选考科目须满足报考校区要求。
2.学校校本部在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贵州、云南和西藏八个省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参照以上原则,预科生在校本部进行一年预科培养,预科毕业成绩合格后,转入校本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