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石家庄铁道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在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比例内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三条高考录取没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不填报专业志愿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录取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第十五条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福建省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组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再依次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语文、数学、外语的高考成绩。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各专业组内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我校在高考改革省(市)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登录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具体为: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铁道工程、测绘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五个专业按土木类录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四个专业按机械类录取;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四个专业按工商管理类录取;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两个专业按经济与贸易类录取;交通工程、交通运输两个专业按交通运输类录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两个专业按设计学类录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焊接技术与工程五个专业按材料类录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三个专业按电气类录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两个专业按电子信息类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工程、人工智能六个专业按计算机类录取;安全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两个专业按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录取。被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按大类进行培养,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专业。
第十八条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另外,艺术类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等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考。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建议英语、俄语语种考生报考。
2.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以150分计)。
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4.报考我校设计学类专业的北京市、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湖北省、湖南省考生,须艺术类省统考成绩达相应批次合格线,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省(市)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者,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5.报考我校设计学类专业的安徽省考生,投档和录取按照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6.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批录取。要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辽宁省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05分(满分以150分计)。录取时只招收有志愿考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符合中外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可同时获得石家庄铁道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面向河北省招生的少数民族(除汉族之外均可)预科生,培养模式为1+4,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培养任务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承担。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当年确定的专业计划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四年。
第二十条面向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招生及学校承担的对口支援招生等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