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赤峰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赤峰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六条 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无法调剂的投档考生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七条 艺体类、编导类录取原则: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和音乐学5个专业的录取原则:
(1)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线。
(2)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 音乐表演专业的录取原则:
(1)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线。
(2)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
(1)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线。
(2)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 舞蹈表演专业的录取原则:
(1)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线。区内考生专业课成绩使用赤峰学院舞蹈表演校考成绩。
(2)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足球方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3个专业的录取原则:
(1)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 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平行分)时录取原则:
1.文科考生,依次按文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文科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2.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综合、理科数学、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成绩择优录取;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足球方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4. 广播电视编导,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5.高职类对口招生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蒙授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专业、应用型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AISEC)专业、校企合作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招生条件和加分政策按照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一条 其他情况说明
1. 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需加试英语口语且成绩合格;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专业、应用型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AISEC)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2. 除在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3. 我校同意并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