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西藏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西藏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七条 我校在上海、浙江、河北、辽宁、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和重庆9个省(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西藏自治区外其他省(市)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105%以内,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认可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
第十八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有单科要求的,在单科达到专业条件后,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按投档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按“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中,凡达不到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同分考生安排专业规则。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投档成绩相同,理工类依次参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高者优先;文史类依次参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高者优先。
区内语文成绩=藏语文和汉语文成绩平均折分。
一经省级招办审核后的预录结果不因补投考生而改变。
第二十条我校对部分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具体如下(表述方式为:区内/区外)。
汉语言文学:语文或汉语≥110分;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翻译:藏语文≥120分且汉语≥100分(仅区内);
新闻学:藏语文≥120分;
英语:英语≥60分/≥90分。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体类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艺术类专业成绩相同,则看高考文化成绩高低录取。考生所在省招办另有规定的,按省招办要求执行。
各省(市)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2021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照省级统考合格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绘画(藏画)专业按照我校校考合格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机要班)为免费定向培养,面向青海、西藏、四川、云南和河南招生。其中青海10人,学生毕业后定向青海工作;西藏15人、四川4人、河南和云南各3人,学生毕业后定向西藏工作;四川5人,学生毕业后定向四川工作。
详情请考生登录西藏大学官网了解,也可电询各省党委机要局。
西藏党委机要局咨询电话:0891-6317631,6317550
青海党委机要局咨询电话:0971-8482997
四川党委机要局咨询电话:028-63090170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建筑学、城乡规划、交通运输、资源勘查工程、土木工程、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藏画)专业因培养性质和教学、就业等要求,不建议色盲、色弱、弱视、残疾考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