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西安文理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西安文理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和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执行“专业清”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无专业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满足专业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按照有关省份规定进行征集或调剂。
第十六条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有口试的省份要求英语口试合格。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应试语种,但入校后必须选择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公共课。
第十八条学校体育教育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级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体检标准除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还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艺术类专业所设考点省份,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本省统考并合格后,依据校考成绩录取;学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本省统考并合格后,进档考生依据该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除戏剧影视文学在陕西省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外,其他专业含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专业)、美术学、音乐学、书法学、音乐表演进档考生均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报考定向西安市各区县就业的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外,还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计委颁布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