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深读问学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宁波诺丁汉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六条 2021年招生专业(类):
(1)四年都在宁波诺丁汉大学就读,但第三年提供众多交换及海外学习的机会,含:国际商务、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传播学、建筑学;
(2)“2+2”模式,即前两年在宁波诺丁汉大学就读,后两年在英国诺丁汉大学就读,含:化学(2+2)、统计学(2+2)、环境科学(2+2);
(3)同时开设两种学习模式:“2+2”模式、四年在宁波诺丁汉大学就读模式。填报志愿时,两种学制分开招生,专业代码单独罗列,含:
· 英语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数学与应用数学
针对新高考“3+3”模式的省份(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
· 电气类 (含6个专业:土木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业设计、航空航天工程)
其它省份:
· 电气类 (含8个专业:土木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业设计、航空航天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4)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后根据意向及在校成绩选择该大类中所包含的专业。
(5)各省分配的招生专业不同,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可见“宁波诺丁汉大学2021年本科全国28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来源表”。
第七条学生进校后,结合教学资源、高中文理分科的区别、选考科目情况以及学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语言课程成绩,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转专业具体政策请参看学校官方网站上的《宁波诺丁汉大学2021年本科新生转专业政策》。
第八条 为了便于全英文教学,学校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并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50分)不低于115分,若报考英语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
第九条录取方式:
(1)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所提供的投档成绩来排序(含小数部分)。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将依次按考生的高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英语、语文、数学三门课程单科成绩排序。
(2)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执行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定,实行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政策考虑退档。
(3)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河北省、重庆市、辽宁省按各省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4)针对新高考改革省份的学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
(5) 对于内蒙古考生:录取时采用“分数清”原则,将进档考生按考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条如出现某一省市生源良好而另一省市生源不足的情况时, 宁波诺丁汉大学将对分省计划作出调整, 将某些省市的剩余名额调配至另一些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在按文理分科招生的情况下,若所分配名额招收已满或招收不足,宁波诺丁汉大学将会考虑在文理科计划之间进行名额调剂,安排录取。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宁波诺丁汉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将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三条严格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 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