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丽江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第十四条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
第十五条在同一投档批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即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志愿专业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专业分类,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注: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并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以此类推。
第十六条报考产品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由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在体检、文化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其他省综合成绩按各省相关要求折算,若综合成绩相同,按各省同分排位的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七条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在同一投档批次,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按招生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例行复检。
第二十一条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