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警官学院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调剂工作安排
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如复试合格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学院将另行公布调剂办法和计划余缺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调剂考生(具体条件见学院2023年警务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须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履行调剂手续,调剂复试内容、方式、要求等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时间另行通知。
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各研究方向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初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警务硕士专业基础、警务硕士专业综合成绩排序。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在复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后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