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2021-12-19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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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2021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做好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实现依法招生和公正合理地选拔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8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6088号 邮编:2502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学院历史沿革: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原济南纺织工业学校、济南市建筑工程学校、济南市财经学校、济南市公用事业学校、济南交通技师学院等五所国家和省级重点中专、技师合并组建,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64年。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学院占地面积120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38亿元。下设土木工程学院、工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工程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3个二级学院,建有土建施工、建设工程管理智能制造、现代商贸服务、环境艺术工程、信息技术、交通工程等7大专业群,开设35个招生专业,其中2个“3+2”本科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央财支持专业2个,国家级生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1个、“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7个。面向全国8个省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718人,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的占75%,高级职称教师占38%。其中,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3人;山东省教学团队7个、省级名师工作室3个,省级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2个,山东省教学名师3人、青年技能名师3人;济南市拔尖人才2人、领军人才3人、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高级人才61人;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5人。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建有以企业技术专家和能工巧匠为主的兼职教师库,常年特聘100余位行业企业专家为学院顾问、产业教授。

学院高度重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际办学。与华为、京东、天元等知名企业共建产业学院,与SAP公司、浪潮集团、大唐电信、中国中汽、中建公司等大型企业深度合作,校企共建国内首家装配式建筑教学实训基地、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和装配式建筑施工体验式教育试点基地、通力电梯北方培训中心、5G综合实训基地等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219个,紧密型校外实践基地183个。在泰国成立海右国际学院,招收200余名长短期留学生来校学习。

学院先后获评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18、2019蝉联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学院党委荣获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是山东省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职学校;是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校、山东省教学质量诊改试点校、山东省校园文化建设标杆学校、山东省最佳社会声誉高校。

学院以“建成省内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优质高职院校”为建设目标,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努力打造成为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典范”,区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地方应用技术积累与转化的“中心”,引领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高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组织保证

(一)疫情防控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学院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网格管理,精准施策;联防联控,依法处置。

(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三)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申诉渠道,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电话:0531-86385151

(四)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应予回避。

(五)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条 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成立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1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100人,其中退役士兵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网址:https://zsbgs.jngcxy.edu.cn)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 招生层次: 专科

第十四条 学 制: 均为三年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学院招生专业计划通过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招生范围:山东省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招生条件及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中职生不限报考类别可跨类别报考专业;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退役士兵类招生面向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士兵。未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全省统一的2021年3月3日—5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

(1)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院官网,仔细阅读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考生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统一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院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二者不能兼报。)

(3)选择“13855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

(4)报名考务费按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为120元,交费成功后考务费概不退还。

(三)考试情况:

1、考试时间安排:

3月10日至12日登录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gs.jngcxy.edu.cn)查看网上测试有关通知。根据要求下载安装并调试指定的考试软件及系统,报名成功后参加模拟考试。该测试不计入成绩,主要目的是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3月13日至14日,考生根据模拟考试流程参加正式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学院官网和考试系统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2、考试形式:

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网上考试和网上测试的形式开展。

3、考试科目及分值:

(1)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

总分300分,以网上测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网上测试内容为“文化素质+职业素养”测试,文化素质主要针对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职业素养主要对考生在职业认识、职业潜质、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测试。文化素质与职业素养分值分别为150分。

(2)综合评价考试科目及分值

总分300分,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赋分,满分300分,占总成绩40%;二是网上测试成绩,满分300分,占总成绩60%,网上测试内容亦为“文化素质+职业素养”测试,文化素质主要针对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职业素养主要对考生在职业认识、职业潜质、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测试。文化素质与职业素养分值分别为150分。

综合评价考生最终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赋分(满分300分)X0.4+网上测试成绩(满分300分)X0.6

(3)网上考试系统

以学院官网最终公布的系统为准,同时确定备用测试系统,具体使用方法请随时查看学院官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gs.jngcxy.edu.cn)《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案》《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测试说明》。

(4)考前准备

考生须自行准备好考试相关设备、物品和条件。具体要求请关注学院官网发布的《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案》《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测试说明》。

第十八条 教学安排

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实施分类教学,全面推进学分制,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模式,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送教上门”相结合,鼓励支持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教学,实施学徒制人才培养、订单培养等模式,考核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探索开展“1+X”证书试点,健全以证代考制度,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可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建设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平台学习的成果可计入学分。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二)计划调整原则: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院统筹安排可调剂使用,专业计划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三)录取手续: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四)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五)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专科)学习。以上考生到我院报名,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 所院校。

(六)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三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5、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

(七)体检:依据考生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的体检,录取报到后学院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它

1、外语语种要求: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对录取人数较少专业,报到时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考生意愿对录取专业予以调整。

第六章 收费、退费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制度

1、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及企业专项奖学金。

2、对报考工商学院的考生,学院还设有定向助学金,韩国大兴洋行株式会社姜德龙先生为服装纺织专业设立了专项助学金。

3、助学贷款。新生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以解决学生的生活困难。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生毕业时颁发“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的一切待遇,“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单招是不是全日制大专

属于。国家的单招生全是属于全日制类的学校。

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最早开始于2007年,命题主体单位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逐步扩权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内高职院校。

智选大学

736分大学730分大学715分大学704分大学700分大学699分大学697分大学696分大学695分大学694分大学692分大学691分大学690分大学689分大学688分大学687分大学686分大学685分大学684分大学683分大学682分大学681分大学680分大学679分大学678分大学677分大学676分大学675分大学674分大学673分大学672分大学671分大学670分大学669分大学668分大学667分大学666分大学665分大学664分大学663分大学662分大学661分大学660分大学659分大学658分大学657分大学656分大学655分大学654分大学653分大学652分大学651分大学650分大学649分大学648分大学647分大学646分大学645分大学644分大学643分大学642分大学641分大学640分大学639分大学638分大学637分大学636分大学635分大学634分大学633分大学632分大学631分大学630分大学629分大学628分大学627分大学626分大学625分大学624分大学623分大学622分大学621分大学620分大学619分大学618分大学617分大学616分大学615分大学614分大学613分大学612分大学611分大学610分大学609分大学608分大学607分大学606分大学605分大学604分大学603分大学602分大学601分大学600分大学599分大学598分大学597分大学596分大学595分大学594分大学593分大学592分大学591分大学590分大学589分大学588分大学587分大学586分大学585分大学584分大学583分大学582分大学581分大学580分大学579分大学578分大学577分大学576分大学575分大学574分大学573分大学572分大学571分大学570分大学569分大学568分大学567分大学566分大学565分大学564分大学563分大学562分大学561分大学560分大学559分大学558分大学557分大学556分大学555分大学554分大学553分大学552分大学551分大学550分大学549分大学548分大学547分大学546分大学545分大学544分大学543分大学542分大学541分大学540分大学539分大学538分大学537分大学536分大学535分大学534分大学533分大学532分大学531分大学530分大学529分大学528分大学527分大学526分大学525分大学524分大学523分大学522分大学521分大学520分大学519分大学518分大学517分大学516分大学515分大学514分大学513分大学512分大学511分大学510分大学509分大学508分大学507分大学506分大学505分大学504分大学503分大学502分大学501分大学500分大学499分大学498分大学497分大学496分大学495分大学494分大学493分大学492分大学491分大学490分大学489分大学488分大学487分大学486分大学485分大学484分大学483分大学482分大学481分大学480分大学479分大学478分大学477分大学476分大学475分大学474分大学473分大学472分大学471分大学470分大学469分大学468分大学467分大学466分大学465分大学464分大学463分大学462分大学461分大学460分大学459分大学458分大学457分大学456分大学455分大学454分大学453分大学452分大学451分大学450分大学449分大学448分大学447分大学446分大学445分大学444分大学443分大学442分大学441分大学440分大学439分大学438分大学437分大学436分大学435分大学434分大学433分大学432分大学431分大学430分大学429分大学428分大学427分大学426分大学425分大学424分大学423分大学422分大学421分大学420分大学419分大学418分大学417分大学416分大学415分大学414分大学413分大学412分大学411分大学410分大学409分大学408分大学407分大学406分大学405分大学404分大学403分大学402分大学401分大学400分大学399分大学398分大学397分大学396分大学395分大学394分大学393分大学392分大学391分大学390分大学389分大学388分大学387分大学386分大学385分大学384分大学383分大学382分大学381分大学380分大学379分大学378分大学377分大学376分大学375分大学374分大学373分大学372分大学371分大学370分大学369分大学368分大学367分大学366分大学365分大学364分大学363分大学362分大学361分大学360分大学359分大学358分大学357分大学356分大学355分大学354分大学353分大学352分大学351分大学350分大学349分大学348分大学347分大学346分大学345分大学344分大学343分大学342分大学341分大学340分大学339分大学338分大学337分大学336分大学335分大学334分大学333分大学332分大学331分大学330分大学329分大学328分大学327分大学326分大学325分大学324分大学323分大学322分大学321分大学320分大学319分大学318分大学317分大学316分大学315分大学314分大学313分大学312分大学311分大学310分大学309分大学308分大学307分大学306分大学305分大学304分大学303分大学302分大学301分大学300分大学299分大学298分大学297分大学296分大学295分大学294分大学293分大学292分大学291分大学290分大学289分大学288分大学287分大学286分大学285分大学284分大学283分大学282分大学281分大学280分大学279分大学278分大学277分大学276分大学275分大学274分大学273分大学272分大学271分大学270分大学269分大学268分大学267分大学266分大学265分大学264分大学263分大学262分大学261分大学260分大学259分大学258分大学257分大学256分大学255分大学254分大学253分大学252分大学251分大学250分大学249分大学248分大学247分大学246分大学245分大学244分大学243分大学242分大学241分大学240分大学239分大学238分大学237分大学236分大学235分大学234分大学233分大学232分大学231分大学230分大学229分大学228分大学227分大学226分大学225分大学224分大学223分大学222分大学221分大学220分大学219分大学218分大学217分大学216分大学215分大学214分大学213分大学212分大学211分大学210分大学209分大学208分大学207分大学206分大学205分大学204分大学203分大学202分大学201分大学200分大学199分大学198分大学197分大学196分大学195分大学194分大学193分大学192分大学191分大学190分大学189分大学188分大学187分大学186分大学185分大学184分大学183分大学182分大学181分大学180分大学179分大学178分大学177分大学176分大学175分大学174分大学173分大学172分大学171分大学170分大学169分大学168分大学167分大学166分大学165分大学164分大学163分大学162分大学161分大学160分大学159分大学158分大学157分大学156分大学155分大学154分大学153分大学152分大学151分大学150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