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学费是多少

2021-12-18 21:43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下文是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情,供参考查阅!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大学专业学费(每年)年份学制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动漫制作技术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测量技术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护理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会计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管理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康复治疗技术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陶瓷设计与工艺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铁道交通运营管理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药学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移动通信技术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中药学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中医养生保健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助产550020193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相关安排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奖学金的管理,激励我院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根据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院三年制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秀,在上学年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上一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3%。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标准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8000元。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二、每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根据上级资金预算和指标情况安排评审工作。

三、申请和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

2、各系根据学院分配名额和评审条件进行审查,提出本系获国家奖学金的建议名单。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要根据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逐一评议,排名靠后的学生须有特别突出的表现方可优先推荐,同时提供详尽的推荐说明材料。

3、评审结果在系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与评审建议名单一同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上报的享受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进行初审,然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和发放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审程序操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防止不正之风。

二、学院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及时将奖学金发给获奖的学生,不准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附则

一、本办法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管理,激励我院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根据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为我院三年制高职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考评在同级同专业排名居前30%,无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30%,但达到前40%的学生,如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良且无不及格科目,亦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参评当年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5000元。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程序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二、每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根据上级资金预算和指标情况安排评审工作。

三、申请和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

2、各系根据学院分配名额和评审条件进行审查评定,确定本系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

3、评审结果在各系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陕西省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陕西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然后将推荐名单和各种材料一同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推荐上报的评审结果进行初审,然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管理和发放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审程序操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防止不正之风。

二、学院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及时将奖学金发给获奖的学生,不准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附则

一、本办法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帮助我院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院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学院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五年制高职三至五年级在校生中学习成绩优异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二条学院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一学年无三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以学期成绩和补考成绩为准)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分为“特别贫困家庭学生”和“一般贫困家庭学生”(以下简称特困生和贫困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特困生: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单亲且父或母亲年老多病,无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

3、父或母亲有重大疾病,长年治病医疗费用高,没有经济收入。

4、家庭发生重大天灾人祸且无经济来源。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贫困生:

1、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

2、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3、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

4、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5、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6、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的。

7、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第三条学生申请认定贫困家庭须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或县、市民政部门颁发的农村“贫困户”、城镇“低保户”证书等证明家庭贫困的文字材料。

二、家庭户口薄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三、特殊情况证明材料如:(1)军、烈属证明;(2)伤残、重大疾病病历证明;(3)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受天灾、人祸证明;(4)兄弟姐妹是在校大、中学生证明;(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条学院助学金标准

特困生每生2000元,贫困生每生1000元。

第五条学院助学金的评定程序

一、学院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有关证明材料。

三、各系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配的名额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在系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上报的评审结果进行初审,然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六条学院助学金的管理和发放

一、学院助学金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审程序操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防止不正之风。

二、学院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学院助学金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及时将助学金发给获资助的学生,不准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附则

一、本办法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新远”奖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新远”奖助学金是通过铜川慈善协会协助搭建,由铜川籍著名企业家董新远出资设立的,其宗旨是:贯彻政府关于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方针,充分调动企业财力资源,在我院设立“新远”奖助学金,奖助我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铜川籍在校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为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努力。为进一步加强“新远”奖助学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下开展此项工作,参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助对象、标准

“新远”奖助学金以“扶贫济困,助学育人”为宗旨,奖助我院三年制高职二、三年级和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在校生中铜川籍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标准为每年每生2000元,名额为15名。从2011年起实施,至2015年完成。

第二条“新远”奖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三、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列。

五、积极进取,奋发有为。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七、同等条件下铜川籍材料、矿山机电等专业学生优先。

第三条“新远”奖助学金评定

一、“新远”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同一学年内,申请“新远”奖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机构

1、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院“新远”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2、各系学生资助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新远”奖助学金的评定与申报工作。

3、评定程序与时间

(1)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新远”奖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填写《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新远”奖助学金家庭情况调查表》、《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新远”奖助学金申请表》向本系提出申请,经系资助认定工作组评议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新远”奖助学金申请认定表》,并提交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评议小组及群众评议。各系在本系范围内张榜公布初选名单,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系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第四条学院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年10月30日前将“新远”奖助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第五条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对“新远”奖助学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定期接受新远集团、铜川慈善协会的检查和监督,以确保“新远”奖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六条本细则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宏显奖学金评定办法

“宏显”奖助学金是通过铜川慈善协会协助搭建,由陕西宏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为进一步加强“宏显”奖助学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下开展此项工作,参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奖助对象、标准

“宏显”奖助学金以“扶贫济困,助学育人”为宗旨,奖助我院在校生中铜川籍三年制高职二、三年级和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元,名额为每年10名。

第二条“宏显”奖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列;

5、同等条件下,铜川籍学前教育、初等教育、汉语、计算机动漫设计、建筑装饰技术专业的学生优先。

6、家庭经济困难(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评定):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单亲且父或母亲年老多病,无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

(3)、父或母亲有重大疾病,长年治病医疗费用高,没有经济收入。

(4)、家庭发生重大天灾人祸且无经济来源。

第三条“宏显”奖助学金评定

一、“宏显”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同一学年内,申请“宏显”奖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参评“新远”奖助学金。

二、评审机构

1、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院“宏显”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2、各系学生资助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宏显”奖助学金的评定与申报工作。

3、评定程序与时间

(1)每年9月开学后,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宏显”奖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系申请“宏显”奖助学金,并填写《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宏显”奖助学金申请表》,经系资助认定工作组评议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宏显”奖助学金认定申请表》,并提交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上报的评审结果进行初审,然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于9月底前完成“宏显”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2)评议小组及群众评议。各系在本系范围内张榜公布初选名单,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系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第四条学院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年10月30日前将“宏显”奖助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第五条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对“宏显”奖助学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定期接受陕西宏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铜川慈善协会的检查和监督,以确保“宏显”奖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六条本细则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智选大学

736分大学730分大学715分大学704分大学700分大学699分大学697分大学696分大学695分大学694分大学692分大学691分大学690分大学689分大学688分大学687分大学686分大学685分大学684分大学683分大学682分大学681分大学680分大学679分大学678分大学677分大学676分大学675分大学674分大学673分大学672分大学671分大学670分大学669分大学668分大学667分大学666分大学665分大学664分大学663分大学662分大学661分大学660分大学659分大学658分大学657分大学656分大学655分大学654分大学653分大学652分大学651分大学650分大学649分大学648分大学647分大学646分大学645分大学644分大学643分大学642分大学641分大学640分大学639分大学638分大学637分大学636分大学635分大学634分大学633分大学632分大学631分大学630分大学629分大学628分大学627分大学626分大学625分大学624分大学623分大学622分大学621分大学620分大学619分大学618分大学617分大学616分大学615分大学614分大学613分大学612分大学611分大学610分大学609分大学608分大学607分大学606分大学605分大学604分大学603分大学602分大学601分大学600分大学599分大学598分大学597分大学596分大学595分大学594分大学593分大学592分大学591分大学590分大学589分大学588分大学587分大学586分大学585分大学584分大学583分大学582分大学581分大学580分大学579分大学578分大学577分大学576分大学575分大学574分大学573分大学572分大学571分大学570分大学569分大学568分大学567分大学566分大学565分大学564分大学563分大学562分大学561分大学560分大学559分大学558分大学557分大学556分大学555分大学554分大学553分大学552分大学551分大学550分大学549分大学548分大学547分大学546分大学545分大学544分大学543分大学542分大学541分大学540分大学539分大学538分大学537分大学536分大学535分大学534分大学533分大学532分大学531分大学530分大学529分大学528分大学527分大学526分大学525分大学524分大学523分大学522分大学521分大学520分大学519分大学518分大学517分大学516分大学515分大学514分大学513分大学512分大学511分大学510分大学509分大学508分大学507分大学506分大学505分大学504分大学503分大学502分大学501分大学500分大学499分大学498分大学497分大学496分大学495分大学494分大学493分大学492分大学491分大学490分大学489分大学488分大学487分大学486分大学485分大学484分大学483分大学482分大学481分大学480分大学479分大学478分大学477分大学476分大学475分大学474分大学473分大学472分大学471分大学470分大学469分大学468分大学467分大学466分大学465分大学464分大学463分大学462分大学461分大学460分大学459分大学458分大学457分大学456分大学455分大学454分大学453分大学452分大学451分大学450分大学449分大学448分大学447分大学446分大学445分大学444分大学443分大学442分大学441分大学440分大学439分大学438分大学437分大学436分大学435分大学434分大学433分大学432分大学431分大学430分大学429分大学428分大学427分大学426分大学425分大学424分大学423分大学422分大学421分大学420分大学419分大学418分大学417分大学416分大学415分大学414分大学413分大学412分大学411分大学410分大学409分大学408分大学407分大学406分大学405分大学404分大学403分大学402分大学401分大学400分大学399分大学398分大学397分大学396分大学395分大学394分大学393分大学392分大学391分大学390分大学389分大学388分大学387分大学386分大学385分大学384分大学383分大学382分大学381分大学380分大学379分大学378分大学377分大学376分大学375分大学374分大学373分大学372分大学371分大学370分大学369分大学368分大学367分大学366分大学365分大学364分大学363分大学362分大学361分大学360分大学359分大学358分大学357分大学356分大学355分大学354分大学353分大学352分大学351分大学350分大学349分大学348分大学347分大学346分大学345分大学344分大学343分大学342分大学341分大学340分大学339分大学338分大学337分大学336分大学335分大学334分大学333分大学332分大学331分大学330分大学329分大学328分大学327分大学326分大学325分大学324分大学323分大学322分大学321分大学320分大学319分大学318分大学317分大学316分大学315分大学314分大学313分大学312分大学311分大学310分大学309分大学308分大学307分大学306分大学305分大学304分大学303分大学302分大学301分大学300分大学299分大学298分大学297分大学296分大学295分大学294分大学293分大学292分大学291分大学290分大学289分大学288分大学287分大学286分大学285分大学284分大学283分大学282分大学281分大学280分大学279分大学278分大学277分大学276分大学275分大学274分大学273分大学272分大学271分大学270分大学269分大学268分大学267分大学266分大学265分大学264分大学263分大学262分大学261分大学260分大学259分大学258分大学257分大学256分大学255分大学254分大学253分大学252分大学251分大学250分大学249分大学248分大学247分大学246分大学245分大学244分大学243分大学242分大学241分大学240分大学239分大学238分大学237分大学236分大学235分大学234分大学233分大学232分大学231分大学230分大学229分大学228分大学227分大学226分大学225分大学224分大学223分大学222分大学221分大学220分大学219分大学218分大学217分大学216分大学215分大学214分大学213分大学212分大学211分大学210分大学209分大学208分大学207分大学206分大学205分大学204分大学203分大学202分大学201分大学200分大学199分大学198分大学197分大学196分大学195分大学194分大学193分大学192分大学191分大学190分大学189分大学188分大学187分大学186分大学185分大学184分大学183分大学182分大学181分大学180分大学179分大学178分大学177分大学176分大学175分大学174分大学173分大学172分大学171分大学170分大学169分大学168分大学167分大学166分大学165分大学164分大学163分大学162分大学161分大学160分大学159分大学158分大学157分大学156分大学155分大学154分大学153分大学152分大学151分大学150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