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下文是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情,供参考查阅!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大学 | 专业 | 学费(每年) | 年份 | 学制 |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电子商务 | 3500 | 2019 | 3 |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法律事务 | 3500 | 2019 | 3 |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3500 | 2019 | 3 |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国际金融 | 3500 | 2019 | 3 |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会计 | 3500 | 2019 | 3 |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旅游管理 | 3500 | 2019 | 3 |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3500 | 2019 | 3 |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商务英语 | 3500 | 2019 | 3 |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市场营销 | 3500 | 2019 | 3 |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文秘 | 3500 | 2019 | 3 |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物流管理 | 3500 | 2019 | 3 |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3500 | 2019 | 3 |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行政管理 | 3500 | 2019 | 3 |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900 | 2019 | 3 |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相关安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学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逐年下达,学院依据省下达的资助名额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四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五条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是学院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且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大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心理健康,自立自强,关心他人和集体;
(三)评选年度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位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前列;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讲究卫生;
(五)坚持全面发展,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公益劳动、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等;
(六)在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1、组织纪律性差,上学年违反院规院纪,受到院纪、团纪或学院其他处分及通报批评者;
2、因学习不努力,上学年有一门必修课程不及格者;
3、提供申请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者;
4、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电子产品等其他高档消费品或其他高消费行为者。
第六条 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