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各专业一年收费是多少

2021-12-18 22:29

各大学因办学性质不同,开设专业不同,收费标准也有高低之分。其中公办大学有国家财政经费支持,费用相对较低,一般在4000-6000元每年;民办大学费用较高,一般在10000-18000元每年,下文中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长沙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详情!

长沙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大学专业学费(每年)年份学制
长沙学院翻译380020194
长沙学院汉语言文学380020194
长沙学院日语380020194
长沙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380020194
长沙学院应用化学380020194
长沙学院公共事业管理400020194
长沙学院旅游管理400020194
长沙学院市场营销400020194
长沙学院物流管理400020194
长沙学院物业管理400020194
长沙学院英语450020194
长沙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80020194
长沙学院电子信息工程480020194
长沙学院工程管理480020194
长沙学院工程造价480020194
长沙学院功能材料480020194
长沙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480020194
长沙学院环境工程480020194
长沙学院机械电子工程480020194
长沙学院汽车服务工程480020194
长沙学院生物工程480020194
长沙学院生物制药480020194
长沙学院数字媒体技术480020194
长沙学院通信工程480020194
长沙学院物联网工程480020194
长沙学院财务管理500020194
长沙学院法学500020194
长沙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590020194
长沙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90020194
长沙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90020194
长沙学院软件工程590020194
长沙学院土木工程590020194
长沙学院新闻学600020194
长沙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880020194
长沙学院数字媒体技术待定20194

长沙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相关安排

长沙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长大发〔2017〕3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奋发向上、立志成才,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原《长沙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以下称“学生”)。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奖励坚持鼓励先进、奖优促学的原则,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工作(部)处承担学生奖励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生奖励的推荐、初评、汇总和颁奖等工作。

第二章奖励种类

第五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分为授予荣誉称号和颁发奖学金。

(一)荣誉称号包括:

校级荣誉称号: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选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由团委组织评选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总支标兵、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社团、优秀社团会长;由组织部组织评选的优秀学生党员;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组织评选的优秀毕业生及其他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评选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由团委负责推荐的优秀团员;由组织部负责推荐的省级优秀大学生党员;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推荐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及其他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评选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二)奖学金包括:

国家专项奖学金、校设奖学金、校设单项奖学金。

第六条学生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等方面的奖励参照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制定的办法执行,本办法不再设立该类奖励。

第七条学校欢迎社会各界捐资设立学生奖励项目。奖励项目的设立应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定。学校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社会赞助奖励的奖励名额、奖金额度等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章评奖组织与实施

第八条获奖资格审查:

(一)参与评优和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为在校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含二年级,但不含当年专升本学生)。另有规定的按当年评选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同一学年内,学生只能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设奖学金这三类奖学金中的一项。

(三)参与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评选的学生由学校在已获校级同类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荐产生。

(四)凡班集体成员中出现因重大违纪行为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班级寝室在学校组织的检查评比中被列为“不合格寝室”的,则取消班集体评优资格。

(五)个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取消评优和申请奖学金资格:

1.本学年内有旷课行为;

2.本学年内因病、事假缺课累计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五分之一以上;

3.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

4.本学年内有考试或考查科目不合格;

5.拒不履行缴纳学费义务,恶意拖欠学费。

第九条奖励工作的实施:

(一)各类奖励每学年申请、评选一次。

(二)在各相关组织单位发布评选通知后,学生个人或集体提出申请;学院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初评,初评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报相关组织单位;相关组织单位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学校确定当年获奖学生名单及奖励等级。

(三)对于在某一方面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学生个人或集体,校长有权直接提名予以奖励。

(四)所有奖励以学校正式行文为准。

第十条对获得奖励的个人与集体,学校酌情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

(一)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奖状或证书;

(二)给予嘉奖或通报表扬;

(三)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四)其它方式。

第十一条学生在奖励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不正当、不诚信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评奖资格、撤消其所获奖励、追回奖金和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章荣誉称号的评定

第十二条学校授予当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甲等校设奖学金的学生“优秀学生”的荣誉称号。

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可以申报优秀学生干部:

(一)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素养,在学生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热心、负责,关心班级或学生组织的建设,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能赢得同学的信任,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富有开拓精神,工作成绩显著;

(四)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各科成绩合格。

(五)参评学生应在学校各级党、团支部、各级学生会、班委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各社团(会长)担任职务,并且担任该项工作的时间达半年以上。

第十四条优秀学生干部按参评学生干部总数15%的比例评选;奖励标准300元/人。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班级可以申报优秀班集体:

(一)班委会具有较强的凝聚力。班委会成员政治素质较高,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团结务实、乐于奉献,组织能力较强。能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各项班级工作,成效显著。

(二)班级学生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遇事能顾全大局。班级形成了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团结互助,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厉行节约,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道德风气。

(三)班级的寝室文明建设活动开展经常,获“文明寝室”数名列前茅。

(四)班级学习风气浓厚,出勤率高,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普遍良好,全班同学必修课学习成绩优良达70%以上。

(五)班委会开展文体活动经常,形式多样化,全班同学参加踊跃,素质明显提高,体育达标率90%以上(其中优良率达40%以上)。

第十六条优秀班集体按参评班级总数10%的比例评选;奖励标准1000元/班。

第十七条校团委、组织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和其他职能部门组织的评选遵照当年度下发的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评选遵照当年度上级下发的文件执行。

第五章奖学金的评定

第一节国家专项奖学金

第十九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评定工作遵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执行。

第二十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奖励名额由国家每年下达,学校按学生人数比例将国家下达指标向各学院分配。

第二十一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第二十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遵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执行。

第二十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奖励名额由国家每年下达,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比例将国家下达指标向各学院分配。

第二十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在库学生,生活俭朴,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第二节校设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校设奖学金的等第标准和奖励比例:

甲等奖学金:2000元/人?学年,按参评学生人数3%的比例评选。

乙等奖学金:1000元/人?学年,按参评学生人数6%的比例评选。

丙等奖学金:500元/人?学年,按参评学生人数9%的比例评选。

第二十六条申请校设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二)热爱学习,勤奋刻苦,有较强的吸收运用知识的能力,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合格科目。

(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经常性的体育锻炼,讲究卫生,无抽烟、酗酒等不良习惯,身心健康。

第二十七条学生的参评分数为本学年第一、二学期综合测评分数之和。

第二十八条参评分数名列本专业本年级前3%的学生可申请甲等奖学金;名列前4%—9%的可申请乙等奖学金;名列前10%—18%的可申请丙等奖学金。

第三节校设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立学习奋进奖、学习创新奖、考研鼓励奖、道德风尚奖、自主创业奖等单项奖学金。

第三十条校设单项奖学金实行申报制。评审细则和奖励标准另行制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9月1日起实施。原《长沙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长大发〔2013〕36号)同时废止。

智选大学

736分大学730分大学715分大学704分大学700分大学699分大学697分大学696分大学695分大学694分大学692分大学691分大学690分大学689分大学688分大学687分大学686分大学685分大学684分大学683分大学682分大学681分大学680分大学679分大学678分大学677分大学676分大学675分大学674分大学673分大学672分大学671分大学670分大学669分大学668分大学667分大学666分大学665分大学664分大学663分大学662分大学661分大学660分大学659分大学658分大学657分大学656分大学655分大学654分大学653分大学652分大学651分大学650分大学649分大学648分大学647分大学646分大学645分大学644分大学643分大学642分大学641分大学640分大学639分大学638分大学637分大学636分大学635分大学634分大学633分大学632分大学631分大学630分大学629分大学628分大学627分大学626分大学625分大学624分大学623分大学622分大学621分大学620分大学619分大学618分大学617分大学616分大学615分大学614分大学613分大学612分大学611分大学610分大学609分大学608分大学607分大学606分大学605分大学604分大学603分大学602分大学601分大学600分大学599分大学598分大学597分大学596分大学595分大学594分大学593分大学592分大学591分大学590分大学589分大学588分大学587分大学586分大学585分大学584分大学583分大学582分大学581分大学580分大学579分大学578分大学577分大学576分大学575分大学574分大学573分大学572分大学571分大学570分大学569分大学568分大学567分大学566分大学565分大学564分大学563分大学562分大学561分大学560分大学559分大学558分大学557分大学556分大学555分大学554分大学553分大学552分大学551分大学550分大学549分大学548分大学547分大学546分大学545分大学544分大学543分大学542分大学541分大学540分大学539分大学538分大学537分大学536分大学535分大学534分大学533分大学532分大学531分大学530分大学529分大学528分大学527分大学526分大学525分大学524分大学523分大学522分大学521分大学520分大学519分大学518分大学517分大学516分大学515分大学514分大学513分大学512分大学511分大学510分大学509分大学508分大学507分大学506分大学505分大学504分大学503分大学502分大学501分大学500分大学499分大学498分大学497分大学496分大学495分大学494分大学493分大学492分大学491分大学490分大学489分大学488分大学487分大学486分大学485分大学484分大学483分大学482分大学481分大学480分大学479分大学478分大学477分大学476分大学475分大学474分大学473分大学472分大学471分大学470分大学469分大学468分大学467分大学466分大学465分大学464分大学463分大学462分大学461分大学460分大学459分大学458分大学457分大学456分大学455分大学454分大学453分大学452分大学451分大学450分大学449分大学448分大学447分大学446分大学445分大学444分大学443分大学442分大学441分大学440分大学439分大学438分大学437分大学436分大学435分大学434分大学433分大学432分大学431分大学430分大学429分大学428分大学427分大学426分大学425分大学424分大学423分大学422分大学421分大学420分大学419分大学418分大学417分大学416分大学415分大学414分大学413分大学412分大学411分大学410分大学409分大学408分大学407分大学406分大学405分大学404分大学403分大学402分大学401分大学400分大学399分大学398分大学397分大学396分大学395分大学394分大学393分大学392分大学391分大学390分大学389分大学388分大学387分大学386分大学385分大学384分大学383分大学382分大学381分大学380分大学379分大学378分大学377分大学376分大学375分大学374分大学373分大学372分大学371分大学370分大学369分大学368分大学367分大学366分大学365分大学364分大学363分大学362分大学361分大学360分大学359分大学358分大学357分大学356分大学355分大学354分大学353分大学352分大学351分大学350分大学349分大学348分大学347分大学346分大学345分大学344分大学343分大学342分大学341分大学340分大学339分大学338分大学337分大学336分大学335分大学334分大学333分大学332分大学331分大学330分大学329分大学328分大学327分大学326分大学325分大学324分大学323分大学322分大学321分大学320分大学319分大学318分大学317分大学316分大学315分大学314分大学313分大学312分大学311分大学310分大学309分大学308分大学307分大学306分大学305分大学304分大学303分大学302分大学301分大学300分大学299分大学298分大学297分大学296分大学295分大学294分大学293分大学292分大学291分大学290分大学289分大学288分大学287分大学286分大学285分大学284分大学283分大学282分大学281分大学280分大学279分大学278分大学277分大学276分大学275分大学274分大学273分大学272分大学271分大学270分大学269分大学268分大学267分大学266分大学265分大学264分大学263分大学262分大学261分大学260分大学259分大学258分大学257分大学256分大学255分大学254分大学253分大学252分大学251分大学250分大学249分大学248分大学247分大学246分大学245分大学244分大学243分大学242分大学241分大学240分大学239分大学238分大学237分大学236分大学235分大学234分大学233分大学232分大学231分大学230分大学229分大学228分大学227分大学226分大学225分大学224分大学223分大学222分大学221分大学220分大学219分大学218分大学217分大学216分大学215分大学214分大学213分大学212分大学211分大学210分大学209分大学208分大学207分大学206分大学205分大学204分大学203分大学202分大学201分大学200分大学199分大学198分大学197分大学196分大学195分大学194分大学193分大学192分大学191分大学190分大学189分大学188分大学187分大学186分大学185分大学184分大学183分大学182分大学181分大学180分大学179分大学178分大学177分大学176分大学175分大学174分大学173分大学172分大学171分大学170分大学169分大学168分大学167分大学166分大学165分大学164分大学163分大学162分大学161分大学160分大学159分大学158分大学157分大学156分大学155分大学154分大学153分大学152分大学151分大学150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