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军事制度,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以法律、法令的形式颁布实施。那么错过了兵役登记怎么办,一起来看看吧。
怎样补办登记
1、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武装部负责兵役登记的办公室申请补办网上兵役登记;
2、根据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下一年度6月30日以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办理网上兵役登记;
3、还可以等武装部发出招兵通知,就能够去报名,并参加体检,合格以后,就可以应征参军了。
兵役
是指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主要包括公民在军队中服现役,在军队外服预备役,以及在校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方面的有关规程。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