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录取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为了让考生和家长第一时间查到新疆农业大学录取结果,效文网收集整理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高考录取查询入口,如果考生没有在新疆农业大学招生网查询到自己的录取结果还可以去考生所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查询。但与往年一样最终录取结果以院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2022新疆农业大学录取结果查询入口
新疆农业大学录取规则
第九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新疆农业大学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新疆农业大学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新疆农业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生源情况设定提档比例。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即填报专业志愿考生的优先级大于服从调剂考生优先级;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优先原则,文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凡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新疆农业大学在录取时均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所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新疆农业大学公共课程中的外语课程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交通运输、土木工程专业外语课程为俄语。
第十六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5分;报考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第十七条 报考新疆农业大学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普通高等新疆农业大学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专业,按照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的相关政策执行。“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新疆农业大学开设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开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交通运输(国内3年+俄罗斯2年)、土木工程(国内3年+俄罗斯1年)。以上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报到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条 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面向普通类和单列类考生按大类招生专业: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三个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
第二十一条 新疆农业大学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新疆农业大学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以下方面进行复查: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新疆农业大学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新疆农业大学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新疆农业大学规定。
第二十二条 定向就业招生按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