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大学每年会给特定学生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各学校金额标准不同,下面是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标准相关内容,来看一下详细信息。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奖助学金设置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52个贫困地区的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校内助学金 | 每人每学期资助500-2000元,为一次性资助 | 1.在籍在校贫困生库中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诚实有信、遵纪守法、自立自强、勤俭节约、热心公益; 3.学生家庭成员因患病需支付医疗费用的; 4.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较大损失的。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约15% |
大病救助金 | 每人每年资助2000-5000元,为一次性资助 | 1.在籍在校学生、贫困生库中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诚实有信、遵纪守法、自立自强、勤俭节约、热心公益; 3.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患病需自付医疗费用在两万元以上的或申请水滴筹; 4.生活简朴,无抽烟、酗酒、挥霍浪费行为,没有购买高档消费品。 | 按实际情况申请 | ||
节日慰问金 | 200-1000元/人。 | 在籍在校学生、贫困生库中,在中国传统文化节日不能回家过节的学生。 | 无限制 | ||
幸福车票 | 20-1000元/人。 | 1.在籍在校的贫困生库中学生中购买回家车票有困难的学生; 2. 凡符合资助对象条件的学生购买回家长途汽车票、普通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车票等,按回家车票面值资助,仅限学生票; 3.车票购买从衡阳至资助对象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附工作证明)。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约30% |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300-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1.在籍在校学生、贫困生库中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诚实有信、遵纪守法、自立自强、勤俭节约、热心公益; 3.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4.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5.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6.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院长奖学金 | 每年:特等3000元/人;一等1000元/人;二等500元/人;三等300元/人 |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公民义务;2.诚实为人,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社会公德,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现象;3.积极参加各项各项公益活动; 4.体育成绩达标,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 约30%(特等2‰,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竞赛优胜奖学金 | 200-20000元/人 | 全国、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力学竞赛、师范生技能大赛和英语演讲比赛等各类比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培优奖学金 | 200-1000元/人 |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党员干部、优秀学生党员、优秀毕业生、校运会优秀集体及个人、文明班集体、先进学生党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文明和谐示范宿舍、求职就业、以及在学术科技创新、文化、文娱、体育、社会实践、自立自强逆境成才、见义勇为、志愿者活动、思想道德、新闻采编等方面获得荣誉。 | 无限制 |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我院有完善的“奖、贷、助、补”资助体系,主要措施有:
(1)提高奖助学金总额,扩大奖助面。目前学院设有多项奖、助学金,最高单项奖学金可达10000余元。
(2)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可向考生所在地教育局(教育委员会)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贷款6000元/生·年(详情请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
(3)学院设有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安排合理的勤工助学岗位,实行按劳计酬。
(4)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突发灾难的学生给予临时性困难补助。
(5)争取社会捐助。学院积极联系企事业单位、热心社会人士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资助。
师范生公费教育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大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二、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