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1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1-4级的考试时间为9月25日,海南省考试局官网发布了考试守则,小编整理如下,供大家查阅了解。
海南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注意事项
(一)笔试考生守则
1.考试当日考生须携带相应级别准考证、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笔试上午8:45开始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开考后,不得中途退场。
2.考生入场时应主动出示相应级别准考证(纸质)以及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接受监考员的核验和安检,并按要求在签到表上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考生入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有以下情况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禁止其入场:
①证件携带不齐;
②疑似伪造证件;
③考生准考证照片无法辨认;
④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件照片不一致;
⑤拟携带规定的文具之外的物品和资料(如:手机、书籍、资料、电子字典、对讲机等物品)。
3.考生须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
4.考生在答题前,须认真完成以下内容:
①检查试题册、试题册封面条形码粘贴条、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员反应。
②考生须将姓名和准考证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在试题册和答题卡的指定位置,并用2B铅笔将对应准考证号的信息点涂黑。
③PETS-1、2、3级考生须将试题册封面条形码粘贴条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框内。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注意以下内容:
①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作答,在试题册或答题卡非规定位置的作答一律无效。
②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须听从监考教师安排,相关情况未解决之前,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③PETS-3级考生在听力考试时必须戴耳机;非听力考试时,考生不得戴耳机。
6.考试过程中如有以下及其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中认定的考试违纪行为,取消其所报考的当次考试成绩(笔试和口试):
①答题卡中姓名、准考证号漏涂、错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②PETS-1、2、3级笔试考试中,未将试题册封面条形码粘贴至答题卡上规定位置,以及错贴、漏贴、损毁条形码等情况的。
③PETS-3级考生听力考试时不戴耳机的;非听力考试时间,考生佩戴耳机的。
7.考试结束铃声响起时,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放在课桌上,坐在原位等候,待监考员收齐核验无误后宣布“考生现在离场”时,方可离开考场。
8.考试过程中如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中认定的考试作弊行为,取消其所报考的当次考试成绩(笔试和口试),并自下次考试开始连续两次禁止其报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二)口试考生守则1.考试当日考生须携带相应级别准考证、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候考室(考场)。口试下午14:00开始禁止迟到考生进入口试候考室(考场)。
2.考生入场时应主动出示相应级别准考证(纸质)以及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接受监考员的核验和安检,并按要求在签到表上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考生进入候考室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和相关书籍、资料,在不影响他人的条件下可以听录音磁带等;进入口试考场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有以下情况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禁止其入场:
①证件携带不齐;
②疑似伪造证件;
③考生准考证照片无法辨认;
④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件照片不一致;
⑤拟携带规定之外的物品进入候考室或口试考场。
3.进入侯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置桌面指定位置上,以便核验。
4.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须听从监考人员安排,相关情况未解决之前,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场),否则视为放弃考试;口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向口试教师询问口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5.《口试卡》中姓名、准考证号漏涂、错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或者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中认定考试违纪行为的,取消其所报考的当次考试成绩(笔试和口试)
6.考试过程中如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中认定的考试作弊行为,取消其所报考的当次考试成绩(笔试和口试),并自下次考试开始连续两次禁止其报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