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大学每年会给特定学生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各学校金额标准不同,下面是兰州理工大学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标准相关内容,来看一下详细信息。
兰州理工大学奖助学金设置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和违法记录;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勤俭节约,艰苦朴素;4.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5.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年级或专业前5%,超出前5%,位于前30%,有突出表现,且没有不及格科目,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际班”项目的学生成绩,以教育处核定为准;6.突出表现要求: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以上级资助管理部门分配名额为准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任何纪律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乐观向上,自强不息,积极参加公益劳动;5.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年级或专业前20%,且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入库建档;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以上级资助管理部门分配名额为准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7.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以上级资助管理部门分配名额为准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1.贷款的学生一般为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国办普通本、专科学生;2.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3.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严重下降,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学生;4.父母双方失业,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5.父母一方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护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6.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有危机的学生;7.家有严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的学生;8.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中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学费的学生;9、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无违法违纪行为;10、符合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的其它条件。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1.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残疾人员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孤儿;2.家庭中有重病患者且丧失劳动力,无经济来源,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3.家庭所在地为贫困地区,经济收入特别低,生活特别困难者;4.父母均下岗,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5.家庭两个以上子女接受高等教育者;6.家庭经济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省内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贷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 1.学生本人及直系亲属身体遭遇重大伤害、重大事故或突发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2.遭遇自然灾害等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3.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综合测评成绩在良好以上。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一等奖学金:学期平均学分绩80分以上(含80分)。二等奖学金:学期平均学分绩75分以上(含75分);三等奖学金:学期平均学分绩70分以上(含70分);二年级第二学期以后,除达到上述条件外,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425分及以上才能参评二等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3.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体育锻炼、文艺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达标。 | 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勤工助学 | 校内勤工助学每小时12元,每月不超过40小时。 | 1.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学习勤奋,利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 4.按工作量发放酬金至学生本人账号。 | 约5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6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创新创业资助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10000元/项;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000元/项; 省级以上优秀“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000元/项 | 1.项目已获立项审核通过;2.(1)(2)满足其一且为初始团队:(1)项目团队负责人为贫困生,且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四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并不少于1人;(2)项目团队成员二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 | 无限制 | ||
学生应征入伍奖励 | 3000元/人 | 正式入伍学生学校一次性奖励 | 无限制 | ||
社会性奖学金 | 李政道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在国际国内各类科学发明、科技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家及省、部级各类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在物理、数学、化学、生命科学等学科方面成绩突出并在重要杂志上发表过文章。 | 2人 | |
亚德客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 | 1.道德品质良好,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的法律、法规;2.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在85分以上;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劳动,生活艰苦朴素;4.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优秀本科学生。 | 30人 | ||
深港澳校友会立德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2500元/人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无违纪;2.边远贫困地区,品学兼优的学生;3.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乐于助人,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4.积极组织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5.能在同学们中间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 25人 | ||
上海卡布奇诺大学生创新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友善;2.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3.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4.在上述评选条件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申报人予以优先考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创新创意设计;科技发明制造;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等。 | 10人 | ||
上海良相独立自强奖学金 | 金奖10000元/人,银奖5000元/人 | 1.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在校无违纪,无挂科,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2.善于创新,有研发意识,研发的产品获得企业认可,且产生社会效益;3.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感恩奉献,志愿公益,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强的综合能力,体育能力、艺术素养及逻辑分析能力等;5.评定成绩计算办法为:学习成绩10%+科技创新30%+社会实践30%+综合素质30%。 | 金奖5人,银奖10人 | ||
社会性助学金 | 特困生补助 | 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14人 | |
亚德客有美助学金 | 5000元/人 |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刻苦努力,有较强的进取精神,乐于助人,尊敬师长。 | 18人 | ||
北京校友会助学金 | 4000元/人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乐于助人,乐于奉献,知恩感恩,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 4.本时期未获得其它类型的助学类资金。 | 4人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分别位于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其它方面非常突出的,可以酌情扩展到前20%(含2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但均位于前2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