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
清代征收田赋分上下两期,下期从八月到十一月,叫下忙。
详细释义
- 下忙 [xià máng]
清 代征收田赋分上下两期,下期从八月到十一月,叫下忙。
《中国现在记》第五回:“我这次署事,收过下忙,又收过漕米。”参见“ 上下忙 ”。
- 下忙 [xià máng]
田赋徵收分上下二期,下期徵收者谓之下忙。
《清会典·户部·蠲恤》:「又缓徵湖南省武陵、龙场二县被水地方下忙钱粮。」;《清国行政法·财务行政·收入·赋税》:「徵收地丁,通设期限,徵收地丁,分为夏秋两限。其秋限以八月接办,至十一月办完,谓之下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