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pàn chǔ)

拼音pàn chǔ
注音ㄆㄢˋ ㄔㄨˇ
近义词宣判

基本释义

[ pàn chǔ ]

法庭依照法律对触犯刑律者的审理和裁决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详细释义

判处 [pàn chǔ]
  1. 谓法庭依照法律对触犯刑律者的审理和裁决。

    毛泽东 《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一:“经过人民法庭和民主政府,对于那些积极地并严重地反对人民民主革命和破坏土地改革工作的重要的犯罪分子,即那些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和恶霸分子,判处死刑,是完全必要和正当的。” 巴金 《关于<神·鬼·人>》:“稿子寄出去了,可是就在这年五月在上海发生了所谓‘《闲话皇帝》事件’, 日本 政府提出抗议,发表文章的《新生周刊》被查封,主编被判处徒刑。”

判处 [pàn chǔ]
  1. 法院所作的判决处分。

    如:「他因通敌叛国,被判处无期徒刑。」

判处 [pàn chǔ]
  1. 法院所作的判决处分。 

    【造句】他因通敌叛国,被判处无期徒刑。

百科解释

判处,指法庭依照法律对触犯刑律者的审理和裁决。 查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