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mò shōu)

拼音mò shōu
注音ㄇㄛˋ ㄕㄡ
反义词发还

基本释义

[ mò shōu ]

(动)强制性地收归犯罪的个人或集团财产为公有,也指把违令或规定的东西收去归公。[近]收缴。

详细释义

没收 [mò shōu]
  1. 指把犯罪者或违反禁令者的财产强制地收归公有。

    沈从文 《从文自传·我所生长的地方》:“每家俱有兵役,可按月各自到营上领取一点银子,一份米粮,且可从官家领取二百年前被政府所没收的公田耕耨播种。” 吴晗 《明代民族英雄于谦》:“ 于谦 下令没收边将的私田为国家屯田,供给边军开支。” 赵树理 《张来兴》:“这个招待所是由没收汉奸 何老大 的‘何家花园’改建的。”

  2. 指以权势或其他卑劣手段夺取或窃取他人的财物。

    鲁迅 《书信集·致曹靖华》:“木刻那边并无新的寄来,寄纸去则被没收,且因经济关系,只能暂停印行。” 茅盾 《大鼻子的故事》:“人家当他朋友似的托付他的,他倒不好意思全盘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