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shòu lǐ)

拼音shòu lǐ
注音ㄕㄡˋ ㄌ一ˇ
反义词驳回

基本释义

[ shòu lǐ ]

1.接受办理。

2.诉讼程序的开始。

详细释义

受理 [shòu lǐ]
  1. 接受诉状,进行审理。

    宋 苏辙 《论冬温无冰札子》:“ 秀州 倚郭 嘉兴县 人诉灾,州县昏虐,不时受理,临以鞭扑,使民相惊,自相蹈藉,死者四十餘人。”《元典章·户部五·民田》:“所在官司,不分可否,輒便受理。” 徐迟 《牡丹》三:“老爷大怒,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发出传票。”

百科解释

受理,一般是指接受诉状,进行审理。一般多指机构或代理人,接受申请人的申请,为其解决所交办事务。 查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