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sī fǎ)

拼音sī fǎ
注音ㄙ ㄈㄚˇ

基本释义

[ sī fǎ ]

1.古代官名、星官名。

2.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审判。

3.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详细释义

司法 [sī fǎ]
  1. 古代官名、星官名。

    唐 制在府曰法曹参军,在州曰司法参军。 宋 沿 唐 制,诸州置司法参军。 元 废。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七》。

  2. 星官名。

    清 恽敬 《文昌宫碑阴录》:“《晋书·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也。四曰司禄、司中、司隶赏功进。’与《天官书》‘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不同。《星经》又曰‘六曰司法’。”

  3. 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察、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