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新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高校招生实行“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的电子档案,并监督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防止、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按高校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校根据其预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排序,再依据高校确定的专业安排规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录取。按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专业(类)”组成,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主要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部分特殊类型及有相关要求的招生除外)。